作者:王晓锋 浏览:2367次发布时间:2019-12-30 10:57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我系统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县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蒲人社发〔2019〕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工作的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工作时间为2019年元月7日---9日,各单位具体报送材料时间见附表。
二、有关问题说明
1、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五个等次。
2、优秀等次
(1)优秀等次比例按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进行计算,比例计算结果坚持“去尾法”原则,不实行四舍五入,严禁任何单位超比例上报。
(2)各单位要树立正确的评优导向,坚持“面向教学一线”的原则评选优秀,突出工作实绩,褒奖和支持那些素质精良、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求真务实、敢于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3)优秀等次名额在考核对象中要合理分配,原则上向一线教师倾斜。
(4)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醒目处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考核程序和方法
各单位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年度考核工作。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注重工作实绩,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同时要搞好民主测评工作,坚决杜绝以会代考和优秀等次看面子、论交情、轮流坐庄等不符合考核程序和方法的现象发生。
4、考核表格的填写
考核登记表填写要整齐、规范,个人思想工作总结要结合实际,写出自己的特点,能够明确反映出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杜绝千人一面,重复雷同(统一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考核表格中“单位考意见”栏目由单位领导给被考核人确定等次(内容为“建议考核为xx等次”)并签字,同时加盖公章,属乡镇小学教师的,本栏还要加盖所在小学公章和所属中心校(中心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公章;“本人意见”栏中的意见必须由被考核人自行填写,不得代签(内容为“同意考核结果”);“部门主管负责人评鉴意见”栏中要加盖县教育局公章,填写内容为“同意考核为xx等次”。
5、我系统属组织部出文任命的领导干部,其考核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核(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6、对于今年新录用教师(含事业招考、免费师范生招录、高层次人才引进、尧山中学自主招录)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由个人撰写年度思想工作汇报,单位领导审核并对其参加工作以来的实际表现写出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2017、2018、2019年招录的特岗教师不参与此次考核)。
7、各类借调人员在被借调人员的编制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各片区工作人员统一在城区片进行年度考核)。借调时间超过半年的,由借调单位向被借调人员的原单位提供年度工作鉴定。离职进修人员,由所在学习院校提供学习培训情况,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交流轮岗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交流期间的工作情况由受援单位提供。
8、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请假手续为依据),不进行考核。
9、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考核,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不得隐瞒虚报、随意判定标准。
10、事业单位考核年度内受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处分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1、当年办理退(离)休手续未出文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12、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13、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单位作出决定后报人社局事业股备案。
三、几点要求
1、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调整岗位、工资、续聘或解除聘用合同等的主要依据。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要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年度考核。县教育局将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考核工作不规范或敷衍走过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报送材料包括:(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一份);(2)、2019年考核结果等次名单(一式两份,并用word格式报电子版,名单按工资文顺序排序);(3)、个人考核登记表(一份);(4)、2019年度工作人员增减情况表(一式两份,一份报人事股,一份报事业股);(5)、不合格等次人员情况说明(两份,加盖公章);(6)、2019年新参加考核人员的介绍信原件、工资文原件及个人年度思想工作汇报,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并评价其参加工作以来的实际表现,(一式两份分别报教育局人事股和人社局事业股,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附件汇总 (表册材料须报纸质版和电子版)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结果名单
3、事业单位2019年度工作人员增减情况表
4、2019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名单
5、各基层单位报送考核结果时间安排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