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646次发布时间:2020-02-08 15:39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落实《渭南市党员干部疫情防控
“八个带头”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以及中央纪委监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展示党员干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健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的光辉形象,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按照县委办通知要求,现将市委制定的《渭南市党员干部疫情防控“八个带头”工作要求》(以下简称《“八个带头”工作要求》)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冲在前、做表率,扎实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在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关键领域、包联小区、学校、单位门口检查点等基层一线设立党员"先锋岗",积极配合社区、村组组建党员"突击队",成立共产党员防控点、共产党员服务队等,要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让教育人形象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得到充分彰显!要关心关爱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党员干部,指导他们做好自我防护,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要及时总结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影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畏惧退缩,存在以下行为的党员,要严肃处理。
1.妄议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的;
2.造谣、信谣或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传播谣言,引起公众恐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负责领域内组织或参与城乡大型公众集会、聚餐等集体活动的;
4.发现疫情没有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5.对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命令不执行、变相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
6.在疫情排查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了事不认真,遗漏湖北疫区来蒲返蒲人员、疑似病例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局党委将把各基层党组织贯彻《“八个带头”工作要求》与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结合起来,把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实际表现作为考察其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的重要内容,重点考察是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是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行动,是否严密细致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是否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局防控办督查组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明察暗访,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对表现突出的,表扬表彰;对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党员干部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包括: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等)及时报党委办(联系人:简文辉,电话7212135,邮箱:pcjy7212135@163.com)。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