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1998次发布时间:2020-03-06 10:21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设置疫情防控隔离室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扎实落实市教育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有力有序指导学校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全力确保广大师生复学在校期间生命健康和教育系统大局稳定,现对学校预设置疫情防控隔离室做如下要求:
1.在学校合适位置选择一间房屋作为疫情隔离室,有条件的学校尽量远离教学区、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隔离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在门口悬挂“疫情隔离室”醒目字样;
2.隔离室房屋结构安全牢固,门锁完好,墙体地面干净整洁,且通风良好;
3.隔离室放置观察床不少于两张,且被褥整洁,处置台一张,药品柜一个(放置学校日常药品),紫外线灯一台;
4.配置相应消毒防护用品,包括一次性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体温计、洗手液、84消毒液、医用酒精、血压计、一次性压舌板、登记本、污物桶、医疗废物袋,消毒防护用品按需配备足量。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落实。要求各包校干部对学校隔离室配备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各校务必于3月7日前完成隔离室配备等相关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和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蒲城县教育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