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060次发布时间:2020-03-10 17:43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的通报
各中心校、城区片,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近期,教育局三次印发通知,要求各学校高度重视、不等不靠、迅速行动,按照《蒲城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物资配备标准》、《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设置疫情防控隔离室的通知》储备防疫物资,并于3月5日-3月7日通过现场查验和电话询问督查了储备情况。大部分学校领导重视、工作积极,防疫物资储备到位,但仍然有部分学校领导思想麻痹大意、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得力,防疫物资储备不到位。经研究,现就学校防疫储备情况通报如下:
一、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
1.职教中心、孙镇初中、古镇小学、芳草地学校、第三幼儿园等216所学校幼儿园领导重视、工作主动,防疫物资已按照标准储备(学校名单见附表一)。
2.玉树学校、荆姚九年制学校等125所学校幼儿园红外线体温测量仪未达标,采购措施不力。其中:翔村六合小学、阳光学校等26所学校幼儿园未储备红外线体温测量仪(学校名单见附表二)。
3.荆姚王子村小学、孙镇新星幼儿园等18所学校幼儿园隔离观察室未设置到位(学校名单见附表二)。
二、工作要求
1.各学校校长、中心校校长、城区办主任是本校、本辖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责任人。各单位要立即对本校、本辖区防疫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项。
2.已储备到位的学校再次严格对照《蒲城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物资配备标准》和《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设置疫情防控隔离室的通知》进行查漏补缺。
3.未储备到位的学校幼儿园要立即展开整改工作,中心校、城区片安排专人对照标准督查,同时书面报告报教育局销号。
4.加强防疫物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设置专门的防疫物资储备室,并用标识进行分类。
5. 渭南市《严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平安顺利开学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凡是防控物资储备不到位的不开学”。对思想不重视,防疫物资储备不到位,影响正常开学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顶格处理。
附件:
蒲城县教育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