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1574次发布时间:2020-03-18 09:13
蒲林发〔2020〕31号
蒲城县林业局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深入推进《蒲城县人民政府令》(第1号)的执行,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及全体公民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县中小学生的人身及森林资源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让火灾远离森林,让绿色拥抱大地”,口号是“当好义务宣传员,共建绿色大家园”。
二、宣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2.生态文明理念、森林的作用、森林火灾的危害;
3.森林防火知识、火场自救避险知识。
三、宣传方式
1.针对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通过校园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标语、电子板报、《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手册》等;
2.通过班级微信群向每个学生发放《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的形式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灾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职工、每个学生及其家庭,扩大宣教范围;鼓励学生家长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森林防火知识”。
3.开学后各学校通过组织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征文、书法、手抄报、校园橱窗、校园广播等形式提高宣教效果,引导学生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扩大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的覆盖面。
4.各学校要合理运用附件内容,巧妙的将宣传内容和形式有机结合,尽可能扩大宣传范围和效果。
四、工作要求
1.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完善长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有效的将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纳入班会课,营造良好的“植绿、爱绿、护绿”的宣传氛围。
2.各学校要明确每年的三月份、十月份为我县森林防火宣传月,在森林防火宣传月期间,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行为。
3.每年清明节前夕,各学校要及时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倡导文明祭祖,不随意野外用火。
4.各学校及时把宣传活动图片(精选3至5张)、美篇、视频、总结报送至林业局防火办邮箱(1366462824qq.com)和县教育局基教二股邮箱(pcjjeg@163.com)。
附件: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材料
蒲城县林业局 蒲城县教育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