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首批全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677次发布时间:2020-03-18 09:15

 

 

 

关于做好首批全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首批全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我系统申报推荐首批全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根据《渭南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五、六、七条之相关规定的我系统可申报推荐的 “特支计划”为教学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教学领军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申报人年龄要求为55周岁以下,当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学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享有较高声望;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2周岁,在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课题研究方向有重要发展前景,具有一定的学术成就、社会影响和较强的创新发展潜力。

二、遴选上报名额

全市共计划遴选领军人才20名,青年拔尖人才40名,各县遴选推荐上报领军人才35名,青年拔尖人才58名。

三、遴选程序

1.推荐申报。各单位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进行对比衡量,确定拟推荐人员,并由推荐人员填写《渭南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书》,提供个人近五年主要贡献的相关材料、奖状证书、推荐信等复印件,以及执行生育政策证明材料(管理岗位的,提供上级主管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

2.审查上报。教育局人事股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协同局监察室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报请局党委会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县委人才办。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从严把握,对本单位的人才状况进行认真调査摸底,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做到重贡献、重能力,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2.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教师做好服务,于2020326日前,将推荐上报人员的申报表(一式两份)、相关材料证书复印件等(按照职评材料装订办法进行装订)报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辛磊             联系电话:7212897

 

    附件:

       1.渭南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书  

2.渭南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推荐汇总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