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337次发布时间:2020-03-31 17:1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严明防控措施确保平安顺利开学工作方案》(蒲应疫领办发〔2020〕50号)、《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蒲教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县校园安全顺利开学,现就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建立开学核验审批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2020年春季学期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必须对学校疫情防控及开学准备工作进行督查核验,达到开学要求,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按时开学。
二、开学核验审批流程
1.各校园严格对照《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督查评估细则》(见蒲教发〔2020〕17号文件附件)进行自查,各项工作准备到位后,填写《开学审批表》(见附件),由校长签字后先向辖区镇(街道办)进行申报。城区片区、各中心校负责收集辖区小学、幼儿园统一申报;县直学校单独进行申报。
2.各校园《开学审批表》经辖区镇(街道办)签字后,报送包联股室(综合单位)。由各包联领导具体牵头,各股室(综合单位)安排专人到学校逐项逐条督查,核验通过签字后呈报包联领导,无异议后盖章通过。
二、工作要求
1.各校(园)长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对标细则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各校园必须早于开学时间三天完成审批。
2.城区片区、各中心校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及开学准备工作督查。各包联股室(综合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包联学校疫情防控及开学准备工作进行实地督查,严格把关,确保我县师生按时安全顺利开学。
3.县局对各校园开学准备工作进行持续督查,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导致不能按时开学的单位,将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蒲城县教育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