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为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素质,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蒲组通字〔2012〕36号)文件精神,现就“七一”前夕对教育系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由县委党校统一组织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各基层支部(总支)2011年度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2011年度接收的预备党员(含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调入的预备党员)。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与闭卷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支部(总支)接通知后,于6月12日前到党委办领取培训教材,发至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个人,充分保证其自学时间。培训当天,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要将不少于5000字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交党委办。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知识、党的有关决议及时事政治等。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把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入党积极分子教材》和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预备党员培训教材》作为辅导材料。
四、培训费用
参训人员每人交纳资料费、培训费共30元。
五、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考试成绩占50%,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占30%,考勤情况占20%。
六、几点要求
1、各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按时组织参训对象参加培训。原则上由各支部(总支)党务干部带队,做好参训对象的培训管理工作。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考试成绩作为发展入党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局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3、参训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态度,认真对待本次培训,积极参与培训,自觉遵守纪律,做好学习笔记,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4、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在党委办邮箱中调取。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