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1710次发布时间:2020-04-24 16:19
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推进学校“阳光食堂 +智慧监管”系统工程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教育厅,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推进部署,为加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本着谋全局、出实效、利长远的原则,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关于推进“阳光厨房+智慧监管”工程建设的紧急通知》(渭市监发﹝2019﹞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推进实施“阳光食堂+智慧监管”系统工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系统工程建设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坚决的斗争精神,扎实推动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系统工程建设,提高监管资源利用效率、强化风险防控、推动科学监管工作,同时依靠社会监督力量促使从业人员操作过程规范和服务质量提升,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二、明确目标,加快推进
截至目前,全县学校食堂虽已全面实施“明厨亮灶”,但很多都不能实现远程在线网络直播,不能满足师生及家长随时随地参与监督的要求,不能体现社会共治的格局,也不符合国家四部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将统筹建设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信息系统,借助安装在食堂操作间的视频监控设备,依托网络传输技术,实现学校食堂后厨环境卫生和食品加工过程的网络直播,保证监管部门和公众能够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显示设备实时观看食品加工重点环节。该系统将纳入全县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管理大数据系统及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卫生工作、县级健康学校示范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中。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校长(园长)为此项建设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等关键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将采集的视频信息传输到监控平台。县教育局将加大对辖区内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阳光食堂+智慧监管”系统工程建设的督促力度,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全力保证我县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系统工程建设快速开展。
2019年12月30日前,启动全县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阳
光食堂”系统工程建设;2020年5月底前,城区就餐人数300人的各类学校力争达到50%,乡镇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各类学校力争达到50%;2020年11月底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系统覆盖率力争达到90%以上。
三、督查问效,夯实工作责任
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将联合成立督查组对各级各类学校“阳光食堂”系统工程建设推进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导致不能按时按量完成任务的学校,将逐层追责,严肃处理。
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蒲城县教育局
2020年4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