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异体质学生管理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3894次发布时间:2020-04-27 15:3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异体质学生管理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特异体质(含特定疾病、心理异常等)学生的关爱,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现就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管理特别是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工作,要将特异体质学生的管理、关爱等工作纳入学校总体工作,成立相关组织机构,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扎实做细做实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摸清实情。每学期开学前,各学校要和每一名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厘清学校、家长的安全责任,要求家长做好节假日及放学后学生安全监管工作。对新入学的学生,学校应当主动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该学生的身体、心理状况,询问其有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幼儿园与小学在入园、入学时应当检查预防接种证和健康体检表。近期,各学校要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放调查表、问卷、座谈等多种途径,再次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全面详细摸底调查,要求特异体质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如实填写表格或书面告知学校,并向学校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学校要及时与特异体质家长签订免责协议,如有隐瞒情况或上报不实的,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等情况由其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三、建立台账,加强关爱。各学校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认真如实填写《蒲城县特异体质学生基础信息台账》(见附件),并于430日前由校长签字盖章后存档备查。同时,各学校要将特异体质学生情况告知相关教职工,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关爱和照顾,使学生避免在本不应参加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受到伤害。如有特异体质学生家长强烈要求其子女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时,家长必须要有书面告知学校的材料,学校要对家长说明危险性及其所担负的责任。

五、明确程序,规范处置。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落实好人员、车辆等。要密切关注特异体质学生的健康动态,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其父母及监护人,救助措施应当符合学校的实际能力状况。对于一般的伤病,学校如果有救治能力,可以及时予以救治。对于无力救治的,学校应当立即拨打120和辖区医院电话,或及时送医院救治,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根据事故性质及事故严重程度向县教育局、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各学校、幼儿园对于家长告知的学生健康信息,如果涉及学生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蒲城县特异体质学生基础信息台账

 

 

 

    蒲城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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