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宣教办 浏览:2201次发布时间:2020-05-12 10:10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新媒体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县大数据中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媒体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蒲大数据发〔2020〕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教育系统新媒体备案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备案范围
(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新媒体平台。
(二)教育局派出机构、综合单位及内设机构新媒体平台。
(三)全县教职工个人注册,经常性发布所在单位信息的新媒体账号和应用。
凡名称中包含“蒲城”“教育”“学校”“幼儿园”等地域及行业名称字样,发布信息内容与蒲城教育有直接关系的新媒体网络平台账号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今日头条、手机美篇等发布平台。
二、备案时间
2020年5月11日至5月18日,到县教育局宣教办报盖章纸质版备案,电子版发pcjyxc@163.com 。
若账号名称、运行主体等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重新到县教育局宣教办进行备案登记。
三、备案资料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派出机构、综合单位及内设机构注册的新媒体账号:
1.《蒲城县新媒体备案登记表》(账号名称处盖章)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二)个人注册的新媒体账号:
1.《蒲城县新媒体备案登记表》(账号名称处盖章)
2.注册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和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按时上报,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如未进行备案登记的个人新媒体账号,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引发网络舆情的,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及个人责任。
3.对不履行备案登记手续,违规开展网络信息发布的新媒体,县大数据中心联合公安网安、市场监管将依法采取限制发布、永久关闭等处置措施。
附件: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联 系 人:雷磊
联系电话:7212098
蒲城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