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4504次发布时间:2020-05-12 15:06
蒲教发〔2020〕38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2020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 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工作会精神,推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层次发展,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人民教师爱岗敬业的崇高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促进我县教育持续健康向上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20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今年拟评选表彰的各类先进涉及八个类别,共计160个。其中,感动校园人物10类,先进教师30名, 模范班主任30名,师德标兵3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30名,优秀交流教师10名,教坛新秀10名,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10名。
二、评选标准
(一)评选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
⑴有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师德“十条红线”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的;
⑵一学年内累计请假超过两个月的;
⑶当年受到警示训诫及以上党政纪处分的;
⑷对学校的工作安排推诿敷衍,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者拒不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
⑸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⑹其它条款规定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的。
(二)各类先进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一)宣传阶段(5月13日-5月15日)。各单位依据通知 要求,制定本单位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种渠道和载体将评选的类别、名额、条件和办法等内容宣传给每一位教师。
(二)报名阶段(5月16日-5月20日)。报名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向本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撰写的单行材料及近年来荣获的各类证书原件(单行材料要求语言精练,事迹真实,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初评阶段(5月21日-5月28日)。各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获奖情况、先进事迹等进行初审,并将拟推荐上报人选提请教代会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9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上报人选的材料(个人单行材料、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和学校推荐函报人事股(民办学校报职教股),同时上报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人员名单。
(四)联评阶段(6月1日-6月30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根据获奖情况、先进事迹、单位推荐等情况,进行综合联评,提出各类拟表彰人选,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先进评选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关系到能否真正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和初评推荐工作,务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单位在尊重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坚持以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推荐上报的候选人事迹突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先进教师、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由各单位依据下达的名额进行推荐上报(见附件2);感动校园人物、教坛新秀、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及优秀交流教师人选由现任教学校推荐上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优秀人选,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择优确定。
4.坚持向边远艰苦学校、一线优秀教师倾斜。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评选工作的导向作用,向边远学校倾斜,优先推荐、评选在边远地区或条件艰苦学校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充分发挥先进评选工作的导向作用。
5.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个评选推荐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对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走形式,或指定个人参评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该单位此次先进推荐评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人事股电话:7212897
监 督 电 话:7237902
附件:附件汇总
1.各类先进评选条件
2.2020年各单位评选各类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3.蒲城县2020年评选 审批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