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648次发布时间:2020-05-15 17:21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特别是对青少年提出的“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近期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保证学生疫情防控期间身体素质不下降,预防和减少学生身体损伤和心理问题,结合校园体育运动规律,现就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县中小学体育与健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体育课程,严禁对校园体育活动“一刀切”

疫情防控期间,为强化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增强学生免疫力、缓解学生心理压力,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整教学计划,分批次、分时段、分场地开展体育与健康教学活动和体育锻炼;要将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落到实处,切忌将校园体育活动“一刀切”式全部禁停。在控制好学生密度和人数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组织小范围体育社团活动,学校各运动队可分批次进行训练。

二、科学进行体育教学,做好应急事件处置

各学校可根据本校运动场地和器材实际情况,科学进行体育教学。一是复课初期,实行“零起点”教学,多采用“体能提升”“增加抵抗力”的负荷量科学安排;随着学生体能的恢复,在做好评估的基础上循序渐进,逐步提高强度和加大密度。二是体育教师、教练带领学生运动前要做好热身练习、运动后要进行放松活动。三是体育老师要因人而异,结合自身体育专项特长和学生需求,为授课班级和学生制定“一班一案”、“一生一策”教学计划。四是在组织教学与训练时,要避免让学生进行高强度的身体直接对抗和接触性的体育活动,技术动作学习要相对简单易学,要尽量不安排需他人保护和协作完成的技术动作,不安排面对面、手触地、扶墙或栏杆等相关教学内容。五是学校在组织开展体育与健康教育活动和训练时,体育教师、教练上课前要询问了解学生身体状况,检查好场地、器材,掌握应急处置预案。出现紧急情况时,校医、防疫工作人员应及时进入训练场地场所科学处置,体育课结束后,要提醒学生人人洗手,适量饮水。

各学校要考虑多数学生受疫情影响缺乏体育锻炼、体能下降的实际情况,在教学和训练过程中,如发现学生身体状况异常或有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小组报告。

三、合理使用场地和器材,保持安全间隔和运动距离

各学校要合理规划大课间体育活动内容及场地安排,加强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管理。要以发展心肺功能的有氧徒手运动和单人自主完成的练习动作为主,不宜采用互动或其他不利于疫情防控的锻炼项目和方法。对学生之间的间隔距离进行最大化安排,场地不足的学校可分批错峰进行活动。学校要合理选择教学场地,体育课、体育大课间活动应安排在室外运动场所进行,并保持相应距离。安排的运动场所要确保通风良好(有条件的学校建议增加机械通风设施),学校要保证多个班级在不同区域上课。需要使用体育器材时,要尽量做到不交换使用,器材使用前后要科学消毒,严格操作流程,并做好消毒记录。

学校在开展体育与健康课程或进行训练时,要保持学生不密集站队,间隔距离要保持1米以上;整体行进时建议采取一路纵队,前后距离建议在1米以上;如确需并排行进时,左右间隔建议在1米以上;体育教师、教练组织学生上课和训练时,学生前后左右间隔距离要达到1米以上。

四、科学佩戴口罩,暂停大型体育赛事和聚集性体育活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老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门卫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

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疫情期间,学校要坚持审慎的原则,暂停学校体育单项赛事、综合性运动会等大型体育赛事和聚集性活动。在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未正式通知前,不得组织大型体育赛事和聚集性体育活动。

 

 

 

 

        蒲城县教育局

        20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