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660次发布时间:2020-05-15 18:10
蒲 城 县 教育 局
关于评选2020年省市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树立中小学生身边的榜样,鼓励广大中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0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渭教基〔2020〕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决定继续开展2020年度省、市、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标准
1、2020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为全县普通中学(含民办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初、高中学生(不含复读生)(评选标准见附件1)。
2、2020年度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的全体学生(不含复读生)(评选标准见附件2)。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采取民主推荐、逐级评选、择优上报,由县、市、省分级审批的办法进行。
2、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县教育局审批,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市教育局审批,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经市教育局推荐上报,由省教育厅审批。
3、各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应按规定公示后逐级上报。
三、评选名额
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定额评选,不得突破(名额见附件3)。
四、几点要求、
1、评选活动必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要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增强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学习进步,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力度,争取全体学生参与评选活动。注意将评选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并根据学生相关档案进行全面考评。各学校要将评为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先进事迹广泛宣传,并将荣誉称号记入学生本学期《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2、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实行民主推荐、逐级评选、择优上报。在评选过程中,注意照顾边远地区学生,兼顾各个年级,其中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学生中,初三、高三学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0%。在上报前,必须将“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情况在所在校通过一定方式公示5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要坚持正确导向,防止片面注重学习成绩的现象,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各学校要对推荐、评选的候选人,认真进行审核,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如有违反评审程序或弄虚作假情况,坚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学校要参考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制定本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评选时应参考县、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候选人必须同时具备县、校级评选标准,才有资格入选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候选人须提交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
4、各学校要切实做好该项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抓紧时间集中进行。请将申报登记表(见附件4、5、6、7、8、9)复印发放(A4纸张、正反打印),要注意填自己所对应的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教师要加以指导,督促认真填写。统一使用黑色签字笔正楷工整填写,不得涂改,不得将登记表(见附件4、5、6、7、8、9)自行改版打印。
5、时间及报送方式。各学校要及时汇总并填写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0),务必于5月22日上午10:00前,将推荐评选结果、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登记表(各一式三份,其中登记表纸质版张贴彩色照片、电子版插入同照片)以及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为Excel格式)、公示照片(一式一份,电子版为JPG格式)报送教育局基教二股(含纸质盖章版、电子版),逾期不报,按放弃对待(电子版以学校名称为一个压缩文件报送,纸质盖章版包括汇总表、公示照片各一式一份和推荐评选结果、个人事迹材料、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报送。
附件:附件汇总
1、省、市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2、蒲城县县级中小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3、2020年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4、蒲城县“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
5、蒲城县“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
6、渭南市普通中学“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
7、渭南市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
8、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
9、陕西省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
10、2020年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汇总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