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党建工作任务交办单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121次发布时间:2020-05-18 08:18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党组

关于印发党建工作任务交办单的通知
202057月)

 

各基层党组织:

2020年春季学期因疫情影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均延迟开学,间接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当前,除学前教育阶段外,其他学段已全面开学复课,为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57月份基层党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一)明确“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党组织必须坚持的基本制度,是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石,对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规定,各基层党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到两次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流程详见附件1)。同时,要明确报备审核程序,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上报三会一课计划报备表,会前3日上报“三会一课”审核报告表。今年第二季度三会一课计划报备表和审核报告表于5月底前报局党委办公室。

(二)做好会议记录。为了便于党组织本身和上级党组织检查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都应认真作好记录。会议记录的基本要求是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保持原意,反映原貌。各基层党组织的会议记录本每月第一周前半周由党务干部负责送交局党委办,以备查阅,查阅完后及时领回。5月份会议记录于月底前报局党委办公室。

二、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学校党组织要持续深化 “党建+”模式,打造“党建+”品牌,找准“党建+”载体,围绕加得紧、加得准、加得住、加得实,将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德育建设、教育教学相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共促进。要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双带头机制”,全体领导干部要带头锤炼政治品格、带头践行责任担当,引领广大党员讲政治、强党性,练就过硬本领,做好示范带动;引领全体教师讲原则、强担当,聚焦核心素养,提高业务能力。持续推进一线教师“双培养”机制,要把思想基础好、工作能力强的一线教师作为培养对象,发展为党员;把党性原则强,自身素养高的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逐步推向重点岗位,真正做到用“两项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教育发展。要全方位实施党员教学先锋岗、党员示范课、党员汇报课等工作,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争做教学模范、育人先锋。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载体活动,引导学生争做知党、爱党、学党史、颂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新时代好少年。要通过挖掘校园文化资源、地域文化资源,把党建文化品牌建设与学校办学特色打造深度融合,切实做到用党建文化引领校园文化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

机关、综合单位党组织要持续巩固“灯下黑”问题治理成效,扎实推进“四单六制”晾晒,按照全市《关于治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的意见》要求,按时上报“四单六制”相关表册。同时要结合机关、综合单位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党员结构等特点,找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融合点,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深化党组织和党员“六卡一台账”规范化管理,引导党员在本职工作中亮身份、树形象、做贡献,走在前列、当好表率。要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在组织党员充分自学的基础上,坚持统分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强化交流研讨,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应知应会测试,推动机关党员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要规范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展党员主题党日等活动,认真落实党组织到归属地社区报到和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扎实开展志愿服务、共驻共建等活动,不断加强对组织生活的督查考核,着力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今年,局党组计划在巩固提升原有14个党建示范点的基础上,扩大示范“覆盖面”,在各领域、各学段再打造12个示范点,并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开展经验交流、亮点分享等活动,发挥示范带动,推动整体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党建示范点验收评分标准(附件2),积极筹备,着力打造,6月中旬局党组将组织对示范点创建情况进行专项验收,并在“七一”前夕庆祝建党99周年活动上对验收通过的党组织进行命名授牌。同时,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取得实效(5月份自学内容见附件3)。

三、持续深化“1+2”手拉手帮建活动

持续巩固4个帮扶共同体(桥中与兴华、城南学校与雏鹰、槐小与梦圆、桥陵中心小学与丰阳),各公办帮建学校党组织每月深入帮建民办学校党组织至少一次,通过帮教、帮困、帮党建的形式,促进民办学校党组织更加规范,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继续推行对不足3名党员的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挂靠建立党组织,持续推进向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各挂靠党组织和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各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确保每月深入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不少于一次。

四、扎实开展“统一活动日”

要落实县委组织部统一要求,每月第一周周五组织党员开展“统一活动日”(因工作原因可适当提前或者延后,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主题一般由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自主确定。“统一活动日”的主要内容是党员教育、党务公开、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党员进社区共驻共建等。同时要规范填写“蒲城县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纪实单”,并于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将纪实单与活动照片等资料报局党委办,5月份“统一活动日”内容为学习贯彻《渭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办法(试行)》《渭南市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办法(试行)》相关文件,请各基层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联系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学习内容见附件4) ,并按照规定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五、切实明确党费收缴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一)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为:每月工资、津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不列入计算,即义务段30%、非义务段40%)之和,扣除每月养老统筹、职业年金、医疗保险(按51元试行)、住房公积金、大病基金(3元)、个人所得税之后的剩余部分。扣除部分以每年1月份预算为准。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基数在3000元以下(3000)者,按0.5%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5000)者,按1%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至10000(10000)者,按1.5%交纳党费;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纳党费。

(二)离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5000)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六、认真规范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转接是指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外出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将党组织关系进行转接的一种调动形式。

转接步骤:

(一)县域内转入:XX党支部→XX党(工)委 →局党委→XX党支部(需带党员档案)

(二)县域外转入:XX党支部→XX党(工)委→XX县委组织部→蒲城县委组织部→局党委→XX党支部(需带党员档案)。

(三)县域内转出:XX党支部→局党委→XX党(工)委→XX党支部(教育系统退休人员需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党组织接收证明、退休工资批文)。

(四)县域外转出:XX党支部→局党委→蒲城县委组织部→XX县委组织部→XX党(工)委→XX党支部(需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

(五)县教育系统内部转接:XX党支部→局党委→XX党支部(需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5月底前务必将已调动、退休、辞职等人员关系转出,确保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规范有序。

 

附件:附件汇总

1.“三会一课”会议流程

2.党建示范点验收评分标准

3.5月份“两学一做”自学内容

4.5月份“统一活动日”学习内容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党组

                                20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