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682次发布时间:2020-06-12 09:33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遴选赴句容交流学习教师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学校:
为了加强句蒲两地教育交流,学习江苏句容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管理经验,促进我县教育教学水平提升,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择优遴选10名优秀教师赴江苏句容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数量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10名在职教师。
二、交流学习时间
六个月(具体时间待定)
三、遴选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荣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优先遴选。
四、待遇保障
1.在全县设立一定数量的交流学习教师职称晋升专项岗位,对完成交流学习任务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在任现职期间符合职称评审条件参加职称评审时优先解决,不受本单位岗位设置限制。
2.对完成交流学习任务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在评优树模、干部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3.交流学习教师在交流学习期间可报销2次蒲句往返高铁交通费,每月补助伙食费1800元和市内交通费320元,所需费用教育局给予补助。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优秀教师申请报名,于6月12日下午4时前将《蒲城县教师赴句容交流学习人员申请表》和《蒲城县教师赴句容交流学习人员信息汇总表》报教师发展中心,中心校负责辖区内学校的报送,县直学校直接报送。
2.各单位对遴选上赴江苏句容交流学习的教师,要帮助解决其在生活和工作方面的后顾之忧,待交流学习教师返岗后,积极为他们创设条件,搭建改革实践的舞台,充分发挥其辐射引领作用。
3.交流学习教师在交流学习期间要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树立蒲城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
4.交流学习教师在返岗后,要把学习到的先进教育理念与自己教育实践相融合,积极进行教育改革实践,引领和带动更多的教师参与进来,助推我县教育由点到面实现突破提升。
附件: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