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幼儿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276次发布时间:2020-06-28 17:13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20207月幼儿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县直幼儿园: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715日,现就幼儿园7月收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保教费(公办按照类别、民办按照收费抄送表、普惠性民办按照合同价格)按半个月收取;学前一年(满5周岁)幼儿按照一个月财政补助标准减免(公办幼儿园免收)。

二、幼儿园伙食费和有接送服务幼儿园的接送费,按11天预收,学期结束时按照幼儿在园实际天数清算,多退少补。

三、除以上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费用,严禁跨学期收费。

四、中心校和城区办做好督查工作。

 

 

 

    蒲城县教育局

      20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