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1676次发布时间:2020-07-01 09:40
关于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
根据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蒲军组办发[2020]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将开展评选推荐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活动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1.优秀退役军人:户籍在本县,在我系统工作的退役军人。已评选为首届“最美退役军人”的不参与评选。
2.优秀拥军人物:蒲城籍公民(不含现役军人),属我系统在职人员。
二、推荐评选标准
推荐对象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思想过硬,作风品德良好,工作实绩突出,无违纪违法行为。
1.优秀退役军人:在国防建设、经济发展(创业就业)、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牺牲奉献、事迹突出、堪称楷模的退役军人,或在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有明显示范引领作用的退役军人。
2.优秀拥军人物:在大力支持部队建设、积极履行国防义务和拥军优属责任、热情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主动开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等方面,担当有为、成绩显著、榜样作用明显。
三、推荐评选阶段安排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时间从2020年6月下旬开始到“八一”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各单位要认真宣传、动员,安排,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载体,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挖掘身边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扩大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2.推荐上报。各单位统一组织,按照评选条件要求进行推荐,并对被推荐人在做好资格审查和事迹核实的基础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被推荐人填写《蒲城县“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拥军人物”推荐表》,推荐表内主要事迹材料500字左右,2寸证件照(蓝底)。推荐表和本人照片(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于2020年7月9 日前报送教育局人事股。
3.评选表彰。经县局综合审查后,上报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委会。组委会按照程序进行事迹核实、事迹公示并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后,对各类优秀进行表彰。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对推荐、评选工作,要深入一线,挖掘典型,认真筛选,确保评选表彰的先进事迹过硬。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本次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最美事迹,形成輿论宣传声势。
3.统筹兼顾,同频共振。各单位要把开展此项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习总书记来陕视察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八ー”等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相关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政治性、思想性、群众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激发全系统推进强军事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合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蒲城县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