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3460次发布时间:2020-07-01 17:07
蒲教发〔2020〕59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散放暑假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确保全县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有意义的暑假,现将2020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散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县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5日,幼儿离园时间为7月10日。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0日至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二、相关要求
(一)认真抓好期末工作。各校(园)要认真总结、分析、评估本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并于7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
(二)高度重视师生及校园安全工作。一是在放假前各校(园)要通过召开班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手机微信等方式,把学生暑假安全须知告诉家长,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防止发生溺水、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等安全意外事故。二是要利用假期时间对校园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做好校舍、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三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重大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半小时内电话上报,书面报告2小时内上报)。假期值班安排表于7月15日前向局办公室和基教二股各交一份。四是有校车的幼儿园利用假期做好车辆检审、维修和保养工作,积极办理校车相关许可手续,确保校车依法依规安全运行。
(三)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各校(园)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严禁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补课、上新课、有偿补课。幼儿园不得组织幼儿参与各种兴趣班、商业演出、招生宣传等相关活动。各校(园)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园)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育局将对学校集体补课行为、幼儿商业演出等违规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公开曝光、严厉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各校(园)要加强传统美德、尊老爱幼、革命传统的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社会实践、公益宣传、亲近自然、文明、节俭、移风易俗等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敬老助残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度假,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的教育管理,不要人为加重学生假期课业负担。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及极端恐怖主义的言行。
(五)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各校(园)要依据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政策宣传、报名登记、资料审核、录取入学等工作,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农村学校要积极开展入户宣传工作,向家长展示教育变化、宣传招生政策,避免学生盲目进城,减轻农村家庭经济负担。
(六)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秋季开学前,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工提前返校,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学。
蒲城县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