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4285次发布时间:2020-08-17 18:16
蒲教发〔2020〕72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和
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秋季开学在即,省内外疫情反复出现,加之正值汛期“七下八上“的关键时期,全县教育系统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形势严峻,不容乐观。为扎实做好秋季开学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渭教发〔2020〕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稳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举措,积极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底线思维,继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一是毫不放松地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巩固防控工作成效,切实做好秋季开学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二是积极调整完善防控措施。发挥学校医院对口包联机制作用,开学前邀请包联医院医务人员对本校、本辖区疫情防控形势进行精准分析研判,对学校秋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周密安排。认真学习国家卫健委、教育部最新修订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见附件1),严格执行技术方案中关于开学前、开学后和应急处置中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三是抓紧补齐防控短板。针对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硬件条件不足等问题,各学校、幼儿园要加紧改善办学条件、储备防控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漏洞,为秋季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充足准备。四是继续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坚持开展“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暑期师生的行动轨迹、健康状况。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原则上应在开学前14天在县域内进行自我健康观察,各校园要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逐人建立健康状况登记卡(见附件2)。各学校要做好毕业年级学生健康管理的对接工作,各学校的毕业班学生在接到录取通知前由毕业学校负责监管,接到录取通知后转由录取学校负责监管,确保所有学生健康管理无盲区、全覆盖。五是加强返校审查。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开学时要逐一审查返校师生的健康状况登记卡,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突发疫情处置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模拟演练,一旦发现突发疫情,要及时隔离、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同时,各校要在错时错峰返校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好校园重要区域、重点时段师生聚集扎堆等问题,确保进入校园的师生身体健康,杜绝疫情在校园传播或蔓延。
二、严格做好重点场所消杀,切实抓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
一是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卫生清洁消杀行动。各学校、幼儿园在秋季学期正式开学前,组织专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杀,特别要加强校门内外、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办公室、医务室、体育器材室、食堂、宿舍、卫生间、垃圾池等区域的卫生清洁和消杀,做好病媒生物防制,提升校园环境卫生品质。二是常态化开展校园关键场所和重要时间节点的消杀工作。要安排专人在学生返校后每天对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电梯等重要区域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杀。针对性做好学生上放学时段的校门口、课间休息后的卫生间、用餐后的食堂、晚休后的宿舍等重要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消杀和通风。特别要做好出现发烧、咳嗽、呕吐等疑似新冠症状学生接触物的消杀,及时、规范、彻底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健康。三是要提前做好生活用水、自备井的水质检测和更新,严格做好学校超市过期食品的下架和清除,引导师生养成“勤通风、常消毒、吃熟食”的良好习惯,严格执行餐具消毒时间及程序,专人负责,详细记录,坚决切断疫情传播的各种渠道 ,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三、严格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秋季开学校园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秋季开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当前,疫情防控、汛期安全双重叠加,秋季开学安全防范不确定因素增加。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结合本辖区、本学校实际,认真分析安全稳定工作形势,研究防范对策,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二是各学校、幼儿园要立即开展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积极联合公安、交通、城管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重点对学校门禁、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及危险化学品和药品、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预防、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周边治理、学生集体活动场所等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加强汛期学校教室、宿舍、厕所、食堂等建筑物,以及围墙、护坡、护坎等附属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因暴雨、洪水严重影响,泡水、浸水、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的校舍园舍和附属设施,必须组织专业部门进行鉴定,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使用。校车启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加强电线路、配电设施检查频率,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面梳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附件:
1.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蒲城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