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助中心唐峰    浏览:3938次发布时间:2020-09-10 10:05

 

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现就我县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提高家长知晓率和满意度。

各校(园)要按照不同学段的资助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全方位地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家长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一是各校()要在本校()内开展资助政策培训会,细致、全面地“剖析”政策,能够让本校所有的教师深入地理解政策,以便于他们准确地向学生和家长解读好政策。二是利用校园网、学校公告栏、家长微信群、QQ群、告家长书和班会等形式,面向学生及家长“点对点”、“面对面”、“一对一”地精准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要让他们了解学生资助的条件、标准以及申请的程序等。三是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宣传资助政策,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老师和同学的关爱,解决他们就学的后顾之忧。四是及时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做好政策解释和投诉答复工作。

二、做好资助对象认定,精准识别每一位受助对象。

各校(园)要按照规范管理要求,组织好、实施好新学期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实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一是根据蒲城县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蒲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蒲教发[201982)精神,制定实施细则,严格工作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认定工作,既要做到应助尽助,也要杜绝将非贫困学生认定为贫困学生。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公示工作的通知》(蒲学助发[20203)文件精神,严格公示制度,做到“两级”公示,按要求公示。三是公示无异议后,925日前务必按学段将所有拟享受资助的学生名单电子版(财政局基础表)报县学生资助中心,以供财政局、审计等部门审核。四是对于不提出,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等情形可不作认定;五是对于一些特殊群体家庭的学生,如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幼儿)20142015年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家庭学生(幼儿)及全国资助系统下发的特殊家庭学生(幼儿)等,在认定时,只要符合国家资助政策,可直接认定为资助对象。

三、做好资助资金管理,按要求及时发放资助资金。

学生资助资金是教育民生资金,是各级检查、审计的重点,各校()要管好、用好并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一是按照资金管理的要求,要加强规范管理,杜绝发生违规、违纪现象。二是要严格按照各学段资金发放要求,加强资金发放管理工作,在资金发放中,既要据实又要精准更要规范,不得违规发放资金。三是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发放表相关人员签字齐全,发放表既要在本校备案,还要向县学生资助中心上报备案备查。四是资助资金从到学校帐目之日起一周内发放完毕,不得推迟发放时间。五是县教育局将界时对资助发放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各学段资助政策的落实。

四、做好资助信息化管理,及时准确完成系统填报。

贫困学生信息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资金核算、信息安全、统计分析等情况,是学生资助工作掌握数据、了解情况的重要依据。一是《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和《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系统》两个系统数据填报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因此,各校()要落实专人负责,不定期地安排、组织两系统的学习培训,熟练地掌握和应用系统,以确保资助信息化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二是上报的受助学生经过县级审核无误后,要及时在《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所有受助学生信息的填报和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完整和准确。三是县资助中心届时将依据全国系统录入情况,完成资助资金的拨付。四是各校()要以全县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库、2020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台帐为基础,在《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系统》中正确、无误地进行核对、审核和补录。由于《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系统》不定期地下发数据,因此各校()要及时关注并进行相应的操作。五是要处理好“两系统”之间的关系,确保国家系统与省建系统同步运行,确保两个系统受助学生信息一致。六是建立健全本校()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数据库,确保各校(园)、县教育脱贫办、县资助中心三者建档立卡学生信息一致。七是对受助学生信息要加强保密管理,不得随意将学生信息对外泄露。

五、做好资助档案管理,以备各级随时检查。

学生资助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是学生资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检查、审计的重要依据,各校(园)要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蒲学助发【20183)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档案资料,对档案资料要规范管理、认真登记、分类存档、完善补充、美观装订。

六、有关要求。

1、各校()长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刻认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确保2020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2、中心校校长是辖区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辖区内的学生资助工作由中心校统一布署、安排、实施,中心校要经常性地督促、指导、检查本辖区内学校(园)的资助工作,上报材料时要审核、汇总辖区内的情况后统一上报。

3、各校()按照《2020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1)要求,上报附件2—7纸质版(校长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各一份到县资助中心。附件8界时根据资助中心要求上报纸质版(校长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各一份。

4、各校(园)在各类资助资金发放完后一周内,按学段将发放花名册逐页扫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校(园)2020年秋季发放花名册”, PDF文件电子版上报县资助中心。中心校、城关片区按学段将辖区内的发放花名册合成为一个PDF文件统一上报。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前:姚化茹     电话:09137235049

义务:奚蓉蓉     电话:09137235049

高中:党小维     电话:09137235063

中职:刘 瑜     电话:09137235063

附件1:《2020年秋季学生资助报表审核时间安排表》

附件2:《蒲城县2020-2021学年上学期资助统计表》

附件3:《财政局基础表》(总资助人数)

附件4:《蒲城县2020-2021学年上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符合国家资助政策学生(幼儿)花名册》

附件5:《蒲城县2020-2021学年上学期建档立卡家庭不符合国家资助政策学生(幼儿)花名册》

附件6:《蒲城县2020-2021学年上学期享受国家资助而未能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学生(幼儿)花名册》

附件7:《蒲城县2020-2021学年上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花名册》

附件8:《蒲城县2020-2021学年上学期省建系统有效数据学生(幼儿)花名册》

20秋资助附件

 

 

 

 

蒲城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