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078次发布时间:2020-09-17 11:01
蒲卫健发〔2020〕266号
蒲城县卫生健康局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蒲城县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做好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
蒲城县卫生健康局 蒲城县教育局
2020年9月4日
蒲城县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和流行,根据国家卫计委 教育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关于开展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及查验结核菌素筛查证明工作的通知》(渭卫健业务发〔2020〕29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筛查目的
及早发现入学新生和密切接触者师生中的结核病人,防范学校结核病发病风险,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二、筛查对象
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新生和密切接触者。
三、筛查原则
1、依法依规,科学规范。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肺结核诊断》(WS288-2017)和《结核病分类》(WS196-2017)的相关要求,科学、规范地开展入学新生肺结核筛查工作。
2、属地管理,密切协作。筛查工作由学校所在的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部署,由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实施,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具体开展,疾控机构负责专业技术指导。
3、知情同意,稳妥有序。积极开展筛查前期动员,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对入学新生开展肺结核筛查工作,确保筛查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筛查方法
1、幼儿园、小学新生:询问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对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者开展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以下简称TB-PPD)试验。
2、初、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新生: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TB-PPD试验;对肺结核可疑症状和TB-PPD试验强阳性者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
3、上述筛查结果异常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院(蒲城县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确诊。
五、追踪管理
1、单纯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加强健康教育,鼓励学生在自愿、知情同意的原则下进行预防性治疗。未接受预防性治疗者应在首次筛查后3月末、6月末、12月末分别到定点医院进行一次胸部X光片检查。
2、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到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诊。经定点医院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将检查结果通知学校和家长,并按规定登记报告、治疗和休复学管理。同时采样进行痰培养和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
3、筛查单位将筛查结果汇总分析形成筛查报告,在筛查结束后一星期内报县级疾控机构和学校。学校将检查结果纳入学生健康档案,同时加强学生健康状况的观察。
六、组织机构
成立蒲城县学校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鸣剑 卫健局局长
庞建军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 奇 教育局副局长
原 刚 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梁科现 教育局基教二股股长
周 军 卫健局疾控股股长
杨 青 卫健局疾控股副股长
钟晓亮 疾控中心纪检组长
赵 健 蒲城县医院副院长
任莉萍 疾控中心结防科科长
王俊启 县医院感染科主任
各学校及有关筛查医疗机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疾控中心主任兼任,具体负责全县学校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有关事宜。
七、职责分工
教育局会同卫健局负责全县2020年学校新生TB-PPD筛查工作的指导,结核菌素筛查费用由接种学生向筛查医疗机构支付。
县疾控中心负责相关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及时收集统计各类资料;负责供应全县结核菌素针剂;指导学校开展宣传工作。
各学校负责新生筛查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对秋季入学新生进行摸底登记,并将登记表及时反馈筛查医疗机构。接种筛查工作结束后,由筛查医疗机构向学校出具TB-PPD筛查报告单。
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二院和各镇预防接种门诊负责对全县内初、高中新生进行筛查、统计并出具报告单。及时将TB-PPD试验强阳性者推荐至县医院结核病门诊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确诊的结核病患者进行免费抗结核治疗。
八、筛查程序
结核病筛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9月7日-11日)
教育局和卫健局联合召开2020年学校新生TB-PPD筛查工作培训会,指导各学校和医疗机构科学规范开展筛查工作。各有关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知情告知书》(见附件2),并做好回执回收留存。认真对学校新生进行摸底,及时与筛查医疗机构联系商定筛查时间;筛查医疗机构要成立筛查医疗队,制定筛查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印制相关表格,做好不良反应的应急处置和筛查告知的准备工作;县疾控中心要组织筛查医疗队医务人员培训,做好所需结核菌素供应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9月14日—9月30日)
各幼儿园、小学组织新生进行结核病密切接触史问卷调查(见附件6),询问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对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者通知去县医院开展TB-PPD试验。各初、高中学校新生由各辖区医疗机构进行TB-PPD筛查工作,各医疗机构负责TB-PPD试验前的告知、预检、结核菌素试验和结果的判定;做好筛查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蒲城县医院要做好强阳性反应学生的预防性治疗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把好筛查结果查验关,凡是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筛查的学生需到医疗机构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月9日--13日)
筛查工作结束后,各筛查机构将筛查登记情况(见附件3、4)报送蒲城县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对本次结核病筛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写出书面总结分别上报卫健局和教育局。
九、工作督导
县教育局、卫健局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对TB-PPD筛查工作的管理、实施及落实进行全程督查,及时发现解决筛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筛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 附件汇总
1、蒲城县2020年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应急预案
2、结核菌素试验知情告知书
3、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登记表
4、学校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情况汇总表
5、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报告单
6、蒲城县“小学(托幼机构)”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登记表
7、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安排表
8、预防性治疗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