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446次发布时间:2020-09-21 18:10
蒲教发〔2020〕81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0年教育质量提升316工程督导评估暨校(园)长履职考核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市、县关于教育质量提升督导评估“316工程”暨校(园)长履职考核有关规定和方案,按照《蒲城县第三轮316工程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接受督导评估学校进行316工程督导评估暨校(园)长履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评内容
本次督评重点是办学方向、队伍建设、教育质量与管理、教育信息化、教学保障、学生素养、办学成效等七个方面工作。具体督评内容为:
1.办学方向。主要查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校党建、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及实施、现代学校制度、促进教育公平、配合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等。
2.队伍建设。主要查看领导班子配备、培训、代课、听评课、指导教育教学及校长的三个报告;教师配备、教师结构、教师专业能力、骨干教师示范引领、教师培训、教职工工资待遇等。
3.教育质量与管理。主要查看学校课程开设、课堂教学改革、校本研修、教科研成果、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措施及成效、教育教学管理、班级文化、团队组织建设、学生社团、部室使用、家校共育、消除大班额等。
4.教育信息化。主要查看信息化规划、信息化基础设施、计算机教室、教育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培训、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等。
5.教学保障。主要查看校园规划与建设、功能部室、体育运动场地、生活服务设施、财务管理、学生资助等。
6.学生素养。主要查看学生核心素养、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水平、身心健康状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的培养途径、方法及效果。
7.办学成效。主要查看学校在立德树人任务和各项创建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成果。
二、督评办法
各督评小组进行组内分工,实施分项负责制,主要通过听、看、查、访、测、评等方式检查指标体系落实情况:
1.听。听取学校工作汇报、随堂听课。
2.看。察看校容校貌、校舍建设、功能部室、设施设备及日常管理,观看升旗仪式、课间操、学生用餐、课堂及课间行为等师生教育活动。
3.查。查阅学校各类数据信息、档案资料、教师教案、作业批改及管理制度等。
4.访。召开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
5.测。现场对学生进行知识技能、体艺才能、实验操作能力等方面的测试,检验教学效果和学生素质。
6.评。评价学生的学习兴趣、需要、信念、意志、习惯、态度、情感和价值观念;评价教师的教育理想与信念、教学态度、方式与方法;评价学科教研组工作;评价校长的教育理念、办学理念与目标及校长的教师观和学生观。
三、督评程序
1.召开汇报会(校委会成员参加)。先由督评组安排督导评估工作,然后听取汇报。
2.督评组分工进行随堂听课,学生问卷、访谈,教师、家长代表问卷座谈。
3.督评组人员观摩教育教学活动。
4.督评组分别就学校办学方向、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教育质量与管理、教育信息化、教学保障、安全稳定、学生素养、办学成效9个方面开展督导评估工作。现场实地察看办学条件、校园文化、校容校貌、主要部室及设备设施配备、利用、管理情况;查阅档案、资料、备课、作业等,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指标。
5.督评组进行汇总,形成反馈意见。
6.召开反馈会(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程序为:①反馈教师、学生、家长座谈及其调查问卷情况;②各小组反馈督导评估意见;③学校领导表态发言;④督评组长总结讲话。
7.本次督评(工具)材料见教育督导室邮箱(pcjydds@126.com,密码:pcjydds711)。
四、督评时间和学校
1.督评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10月20日。
2.督评学校:2020年度接受督导评估学校(名单见附件2)。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督导评估工作客观、公正,扎实有效开展,县局成立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督导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三轮“316工程”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督评工作由督导室牵头组织。
本次督评工作共分四个小组(具体分组见附件2)
六、督评要求
(一)做好督评准备。各校(园)要严格对照指标体系完成自查自评报告,提前整理好迎评档案资料,并认真填写相关用表,撰写316督导自评报告和校(园)长履职报告(分别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三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督导评估时交督评组。各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好督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督评工作顺利开展。
(二)吃透指标体系。督评组人员务必吃透第三轮316工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把握督查项目要点,查清问题,提炼亮点,记录详实,如实反馈,做到有理有据。
(三)严明督评纪律。各督评组、各校(园)务必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关工作纪律要求。县局监察室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负责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抓好整改提升。督导评估结束后,各学校(园)认真梳理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各学校(园)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本校(园)整改工作报告上交到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pcjydds@126.com。
联系人:雷秀丽 联系电话:0913-7215996
附件:蒲城县2020年教育质量提升316督导评估暨校(园)长履职考核分组安排表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