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1〕13号

作者:admin    浏览:2675次发布时间:2011-03-02 11:36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蒲教发〔2011〕13号
 
各镇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县各学校要围绕抓住“一个中心”(提高教学质量),突出“三个重点”(课堂教学改革、教师基本功训练、学生才艺展示),搞好“四个创建”(平安校园、文化校园、廉洁校园、特色校园),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文化建设方案,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创绿化、美化、优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实现学校教育水平大提高,推动全县教育工作大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各校要继续加大校园文化建设力度,狠抓落实,努力形成高品位、有特色的校园文化精神。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做好规划,组织建设,打好基础,各学校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体现个性,促进发展”的要求,通过加强学校硬件建设,打造学校的环境文化;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学校的制度文化;通过提炼体现时代要求的办学理念,形成学校的精神文化。通过培养学生的各种素质,形成学校的行为文化;培养学校文化精神,找准突破口,努力构建彰显个性魅力和办学特点的校园文化体系,打造学校教育品牌。通过3—5年努力,使我县中小学校风、教风、学风有新气象、新面貌,将我县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建设成基础设施完备、校园环境优美、书香氛围浓郁、文化底蕴厚重、各项制度完善、师生关系融洽、教学质量优异的具有特色的新时代学校,初步彰显蒲城教育品牌特色。
    二、进一步挖掘校园文化的内涵
    校园文化建设内容包括物质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三个方面。
    物质文化建设即硬件建设,指校园建筑、校园的硬化、绿化、美化及办学条件和设施等。
    制度文化建设,即校规,指机构设置,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文明公约等。
    精神文化建设,即校魂,指办学指导思想,校风、教风、学风、校训、校歌、各类典礼和文化活动、学校人际关系等。
    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挖掘校园文化内涵,拓展校园文化外延,建立起符合各自实际的校园文化内涵。
    三、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内容
    1、营造健康优美的校园文化环境
   (1)科学规划校园硬件环境建设,完成学校总体规划、美化校园环境建设,从硬化、绿化、美化入手整治校容校貌,精心设计,让校园的一景一物都起到教育作用。各学校应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三化”规划方案,并纳入学校总体规划,打造洁净的校园环境,提升学校的外部形象。
   (2)加强校园制度文化建设
    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既是广大师生的行为准则,又是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各校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完善学校章程、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安全卫生管理、仪器设备管理、校产管理、图书管理、德育管理、体育活动管理、校内外活动管理等制度,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3)完善校园软件建设,充分利用阅报栏、黑板报、图书室、阅览室等思想文化主阵地,及时展出学生书画作品及优秀作文。
   (4)创办校园文化刊物,为师生提供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使学生随时随地受到感染和熏陶,提升学校文化品位。教育局将对校刊校报进行评比,评选一批优秀的校园刊物。
   (5)重视校园人文景观建设。用精美的雕塑、名人的画像、醒目的标语、学校文化长廊、庄重的升旗台、会说话的墙壁营造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要注重张贴、悬挂、展示学生自己创作的作品,使师生从中受到熏陶,展示学校办学宗旨及办学理念。
   (6)在校园内开辟作品栏、精品屋,张贴学生的美术、书法、电脑作品,展示学生的小制作、小发明,让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思维和想象,为他们提供展现才华、张扬个性、实践创新的平台,从中受到思想熏陶。在教学区布置著名科学家和学者画像、治学和教育的名言警语,书写催人奋进的标语,体现严谨治学、勇攀高峰的文化主题。在主要的体育活动场所绘画、书写以体育运动为主题的图像、标语等。在教师办公场所布置以新课程标准为内容的美化装饰,版面、标语内容要突出教学新思想、新理念,促进教师教学方法的创新。
    2、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
   (1)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课外文化活动,充分利用班(团、队)会,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小型文化娱乐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发挥共青团、少先队作用,以学生爱好、兴趣为纽带,增设让全校学生自主参与的活动,丰富第二课堂。
   (2)校园文化活动要做到制度化、常规化。通过升国旗仪式、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国防教育周、阅读周、文明礼貌周、健康周、民族精神教育月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使学校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团结和谐的校园环境。
   (3)创建特色校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训、校歌、校徽,弘扬正气,形成自己的特色,引导学生养成文明、守纪、勤学、上进的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4)充分利用美术室、音乐室等设施,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兴趣小组,以展示学生风貌、张扬个性,强化审美教育。
   (5)利用校园网络、电脑室、多媒体室,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设施资源优势,建设学校校园文化外部窗口,创设人文教育新天地。
    3、开展校园文化教育
   (1)充分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围绕“传承民族精神”和“纪念建党90周年”等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唱中宣部、教育部七部委联合推荐的百首爱国主义歌曲、看百部好影片、读百个好故事、诵记百条格言,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
   (2)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站的宣传作用,表扬先进事迹、诵读优秀作品、弘扬民族精神,培养学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3)举办各种知识竞赛、演讲会、书画比赛、歌咏比赛等,对学生实施审美教育,陶冶情操。
   (4)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养成教育,建立健全学生行为评价和反馈体系,利用评选优秀团队、文明班级等争先创优活动,激励学生积极进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加强校园精神文化建设
    校园精神文化建设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是育人目标的高度概括,体现着校园文化的方向和实质,主要突出表现在校风建设、教风建设、学风建设上。
   (1)校风建设。校风是校魂,校风体现形式上主要表现在校训、校歌、校徽和校旗上。各校要根据本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提炼先进的科学的符合学校实际的办学思想、理念和校训,设计和运用好本校的校徽、校歌、校旗等,建设具有特色的校风。
   (2)教风建设。要按照“敬业、爱生、合作、创新”的教师文化要求,通过校本培训、课例研讨等多种形式来提高教师的教学研究能力;用“终身学习”的理念指导、鼓励教师多读书,促进教师养成自觉读书学习的习惯;开展好教育教学特色活动,邀请家长到学校参加听课、评课,使家长理解、支持学校的工作,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3)学风建设。学风是学生在长期学习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习惯的表现。包括学以致用、勤学好问、求异多思、严谨治学、既精又博、尊师重教、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等内容。各学校要注意学风养成教育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和训练。
   (4)各中小学校应将本校的校风、教风、学风予以最精炼的归纳,彰显在醒目位置,并不断向学生解读其内涵,激励学生努力实践。
    四、强化工作措施
    1、全面部署,宣传动员。各学校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校园文化建设”这一主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师生广泛开展学习讨论,成立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有校领导参加的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和研究,做好规划,全面部署,全员参与,全程运行,全面落实。认真做好今年校园文化建设整体规划和人力财力的预算工作。使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学校今年的校园文化建设规划方案于2011年3月1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基教二股。
    2、突出品牌和特色活动。各学校要在全面开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找准能体现本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主题,如:打造书香校园、绿色校园、读书校园、艺术校园、科技校园等主题,进行特色校园文化建设,使之成为学校文化精神的核心,成为亮点。在活动的过程中,注重培育学校特色,着力打造学校品牌。各校要以文字形式将特色及时上报教育局。
    3、各学校要按照实施方案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到五到位:即规划科学到位、制定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人员落实到位、经费筹措到位。各校要每月以文字资料形式(含影像资料)向教育局上报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附表格式,用文字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上报),教育局每月对上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对上报材料情况将予以通报。
    4、督查评估。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定期督查评估,进行评分排名,对校园文化建设工作不力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
    5、开展“特色学校校校行” 活动。组织看评活动,举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现场会,进行校园文化建设经验交流。县教育局将在今年秋季开展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看评活动,明年将在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先进学校举办现场会,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深入、持久地推进全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6、教育局将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学校评估、责任目标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校长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新的一年,是加快教育改革的一年,是各项任务全面开展,深入推进,干出实绩的一年,是落实、落实、再落实的一年。各校要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开创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新局面。
 
    附: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汇报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