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315次发布时间:2020-09-28 17:39
蒲教发〔2020〕84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加强漠视群众利益整治
进一步规范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账务管理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有关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加强漠视群众利益整治力度,巩固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工作成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漠视群众利益整治进一步规范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账务管理的通知》和市营养办贯彻落实省厅通知的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账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专账管理、独立核算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账务要与学校非营养餐伙食账分开、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分开、与教职工伙食账分开,使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独立运转,独立核算。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帐务要按附件表格内容,做到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存档备查。学生营养餐每天的就餐人数、陪餐人数、陪餐伙食费收取、营养餐食谱、食材出入库、采购清单、报销票据等原始凭证一一对应。
二、严格费用收支管理
学校的陪餐人员(或学生家长)费用自理,及时缴纳并记入学生营养计划专账。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饭菜同价,据实结算,不得挤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学校食堂收取师生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票据,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强化出入库管理
各学校要按采购原始凭证及时据实登记食材出入库记录本,记录食材品名、出入库数量、价格、金额、供货人、验收人员、库管员等项目,保全采购原始凭证;做到日清月结周公示、月平衡,保证食材足量用于学生营养餐。库存食材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放假前库存清零,对于需要销毁的食材要评估价值并记账备查。
四、规范营养餐食谱管理
营养餐带量带价食谱是核算学生是否吃够4元膳食补助标准的依据之一,周结算公示表要与食谱相符。学校的周结算公示表要附上同期的周食谱,存档备查。县营养办指导学校调整营养带量食谱,确保学生每顿都能吃上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营养餐。
营养餐食谱制定按照国家学生餐营养指南(WS/T554-2017)的标准和原则,每天提供至少三种以上蔬菜。每个年龄段每周保证3个鸡蛋的摄入,可以做成煮鸡蛋、鸡蛋炒其它蔬菜如韭菜炒鸡蛋、西红柿炒鸡蛋、青椒炒鸡蛋等;每周保证2次牛奶和每两周1次果汁的摄入;每周为学生提供一次鸡肉、一次牛肉、一次鱼,其余餐次以猪肉为主。学生餐要清淡,每人每天烹调油用量不超过30克;控制食盐摄入,包括酱油和其他食物的食盐在内,提供的食盐不超过每人每天6克。
按照省政府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六统一”招标采购规定,确保学生营养的摄入标准和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县营养办专家组对营养餐食谱食材依据每生每周20元的标准进行了科学计算,每周食谱中营养餐食材使用标准为牛奶2盒、鸡蛋3个、果汁1盒(每两周)、牛肉40克、菜籽油150克、面720克、大米480克,各学校按照此标准数量进行食谱制定,落实好国家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让家长放心、学生满意。
五、按时公示上报表册
营养餐食谱严格按照市营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营养水平规范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渭学生营养办〔2020〕12号)文件要求公示(见附件1)本周的带量食谱和上周带量带价食谱,营养餐日成本核算公示、周结算公示(必须附同期的周食谱)、月结算公示、陪餐伙食费结算必须按省教育厅文件附表册执行(附件2、附件3、附件4)。各学校每月5日向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上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月结算公示表(附件3)和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蒲城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蒲教发〔2020〕47号)中的蒲城县中小学食堂月结公示表(附件5)。
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县教育局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账务进行审计,严禁克扣、截留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严禁弄虚作假、虚列支出、以及挤占、挪用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各学校要发挥膳食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定期开展学生食堂营养餐的检查,监督学校在食堂采购、出入库、加工、用餐、资金核算等关键环节的运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使学校营养餐运转的全过程在家长代表的监督下运行。县学校后勤中心、内审股审核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支出不予报销。
七、严格专项资金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管理,巩固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整治成果,保证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安全使用,对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拨付依据各学校每月上报的蒲城县中小学食堂月结公示表中营养餐支出数据为准。
八、确保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
各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食品安全红线和资金安全底线,认真做好工作部署、组织力量开展日常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点排查“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深入开展纠正克扣截留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回头看”工作,对发现违规违纪的学校和个人要逐级上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 纯 联系电话:0913-7219083
附件:附件汇总
1.渭南市学校学生营养餐周食谱公示表
2.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周结算公示表
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月结算公示表
4.校长陪餐伙食费结算清册
5.蒲城县中小学食堂月结公示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