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社区管理员 浏览:3796次发布时间:2020-09-30 09:29
蒲城县成人教育总校 蒲城县全民学习中心
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要求,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为核心,着力推进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建设,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培养一批有文化、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推进现代生态农业强县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全县计划培训500人。其中: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200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150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5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确定培训对象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 生产经营型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含休闲农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负责人等;专业技能型主要培训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专业服务型主要培训农产品电商人才、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农资经销员、农村信息员(含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村级信息员)、休闲农业服务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农村经纪人等。
培训对象遴选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电商人才培训对象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培训对象遴选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县农委择优选择的程序确定。2018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三类型培训对象当年不得重复。
(二)遴选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三)明确培训内容
参照农业部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要求,优选培训内容,科学安排课程。鼓励采取参训人员“点单式”培训。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部分。公共基础课,重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素养、涉农政策法规、农业生态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农业创业指导、“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经营与管理等内容。专业技能课,重点培训农业绿色增产增效攻关模式、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农业标准化生产等内容。其中电商人才重点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内容;休闲农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培训休闲农业规划设计、农事体验项目设计运营等内容;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村级信息员重点培训益农信息社相关规范等内容。
(四)优化培训方式
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和农民对技术需求等,分时段培训,每段培训时间不超过3天;注重实践技能操作,理论课和实践课时间按1:2安排;做到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传统培训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
(五)规范认定管理
进一步落实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责任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动态管理机制。对培训合格的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进行统计造册,鼓励其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
(六)强化扶持服务
大胆创新政策措施,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积极出台新的政策,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力度,重点在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农业补贴、农业保险、产业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办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农技人员跟踪服务职业农民机制,将跟踪服务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县项目有机结合,实行农技人员与新型职业农民对接,对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分别进行为期3年、1年和1年的跟踪服务。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在产业发展、生产服务、营销促销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创业创新项目路演和技术技能比赛。
三、实施步骤
(一)精心制定方案(4月下旬)。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分解落实培训任务,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二是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方案要参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按照规定的培训时间(15天或5天)和分阶段(5次或2次)培训等要求以及结合职业农民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三是制定教学计划。培训机构根据专业培训方案,制定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主要反映教学目标、培训对象及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日程(含具体课程设置、培训时间)、教材教师、考核发证等方面的内容。
(二)认真开展培训(5月中旬至10月底)。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专业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培训,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遴选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深受农民欢迎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秀管理和技术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等为授课教师,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以上的省级专家。按照〈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目录〉要求,认真选择教材,并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公共课教材10种以上和专业技能课教材5种)。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县农业局安排人员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并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最后一堂课,由县成人教育总校,全民学习中心安排人员组织学员开展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效果);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同时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考核和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等。
(三)抓好认定服务(11月中旬)。培训结束后,按照要求开展认定、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跟踪联系服务和扶持政策。
(四)做好总结工作(11月底)。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四、建立资金拨付和监督机制
县财政局按照项目目标任务和省财政厅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腾、挪”项目资金现象,建立资金审计制度,切实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用出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统筹谋划推进工作。由蒲城县教育总校,蒲城县全民学习中心,主动与财政等部门协调沟通,加强相关单位的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二)加强条件建设。注重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农广校、农技推广中心等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发利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社会化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实行优质师资资源共享。注重培养“双师型”师资,建立师资评价与退出机制,将受训农民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和遴选师资的参考,保障师资质量。建立以部、省统编教材为主,其他正规出版教材和地方编印教材为补充的教材使用格局,保障教材质量。鼓励支持培训机构将实训基地建设与国家和省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农业企业基地等结合,确保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增强实践实训能力。
(三)创新培育机制。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分阶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相结合,按照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全程进行培育。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短期培训与学历提升结合机制,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精准扶贫结合机制,鼓励贫困村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每人结对帮扶一个同产业的贫困户。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四)做好宣传工作。蒲城县教育总校,蒲城县全民学习中心要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及简报,宣传报道新型农民培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良好氛围。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11-0217-03 近年来,蒲城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支持下,全县农业发展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条主线,按照“实施品牌战略,优化果业结构,壮大畜牧产业,扩张设施规模,稳定粮食生产”的产业思路,通过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新模式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推动了全县主导产业发展壮大,现代农业步入“快车道”,全县农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1 全县现代农业发展基本情况
1.1 粮食生产稳中有升。我县围绕小麦、玉米两大粮食作物,通过开展高产创建和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积极实施粮食增产工程,2014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64万亩,总产5.3亿公斤,较上年增长3.5%,实现了“十一连丰”。今年我县夏粮播种面积92万亩,总产3.39亿公斤,较上年增长24%;秋粮播种面积67万亩,预计总产2.3亿公斤。
1.2 畜牧养殖业健康发展。围绕建设陕西现代畜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按照“发展数量、优化质量、突出重点、带动一般”的思路,突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业,认真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全县猪、牛、羊、鸡存栏分别为24.1万头、5.5万头、15.9万只、640万羽;肉、蛋、奶产量分别为6.85万吨、5.28万吨、6.97万吨,畜牧业产值达13.05亿元。截至今年6月份,全县猪、牛、羊、鸡存栏分别为22.6万头、5.35万头、15.9万只、550万羽;肉、蛋、奶产量分别为4.81万吨、2.33万吨、3.52万吨,畜牧业产值6.98亿元。
1.3 果业结构逐步优化。围绕“北部优质苹果、中部特色水果、中南部优质酥梨”三大优生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果品。截至2014年底,全县先后建成酥梨示范园26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8个,市级及县级17个,无公害果品基地22万亩,绿色果品基地7.5万亩,有机果品基地1600亩。全县果业总面积达60万亩,总产85万吨,产值18亿元。
1.4 设施农业不断扩张。自2009年全省设施瓜菜工程实施以来,我县以龙池、龙阳两镇为重点,通过加大技术服务、规划引领,形成了 “三纵两横”(三纵即原钤路、西禹路、五陵路,两横即渭清路、蒲大路)的产业发展布局。2014年,全县设施农业生产总面积27.1万亩,总产84.49万吨,产值14.61亿元,其中设施西甜瓜生产面积16.5万亩,总产52.95万吨,产值8.89亿元;设施蔬菜10.25万亩,总产31.24万吨,产值5.57亿元;设施时令水果3500亩,总产3000吨,产值1500万元。
1.5 园区建设强势推进。近年来,我县以园区建设年为契机,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引导、精准服务,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地规划建设了一批现代农业园区,使之成为了全县主导产业集聚的先行区和示范样板。截至2014底,累计创建省、市、县级现代农业园区22个,面积54598亩,产值3.72亿元,带动农户11428户。其中省级园区6个,面积44700亩,产值28875万元,带动农户7719户。市级农业园区3个,面积6400亩,产值5200万元,带动农户2495户;县级现代农业园区13个,面积3498亩,产值3080万元,带动农户1214户。园区创建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园区人均纯收入较非园区人均纯收入增加2000余元。
1.6 品牌战略彰显有力。2013年以来,我县把发展品牌农业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突破口,先后与西安厚土城市规划设计公司、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合作,编制完成了《蒲城县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4-2020)和《蒲城酥梨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无公害农产品整县环评已通过省农业厅专家评审;蒲城酥梨、蒲城西瓜分别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2014年,我县先后被评为国家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和“品牌农业示范县”,“蒲城酥梨”品牌价值被评估为19.87亿元。同时以合作社为载体,注册农产品商标35个,成功创建省级著名商标15个,逐步实现了基地培育品牌、品牌带动基地的良性发展。
1.7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我县以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要抓手,着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拥有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42家;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社5个,省级百强社12个;共认定家庭农场58家(其中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0家),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体系。
1.8 财政投入不断加大。按照全面深化农业改革的战略部署,2014年县委、县政府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决定》,印发了《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奖补政策》,明确了扶持方向和建设标准。共列支专项资金796万元对命名的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畜牧、设施、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场开拓等六大类90个实施主体分别给予了政策扶持,有效调动了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的积极性,有力支撑了现代农业产业快速发展。
2 存在的问题
2.1 产业化经营水平欠佳。农业生产主要以家庭承包、粗放经营为主,生产经营规模小,缺乏大型龙头企业引领,同时农产品加工链条短,仅处于初加工阶段。
2.2 生产要素支撑力欠强。一是农技人员和农民素质不高。全县农业科技人才格局以初级人才居多、中高级人才偏少,老、少、妇孺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严重缺乏专业技能。加之受传统经营习惯影响,当地村民普遍存在“重务工、轻农耕”的思想,农村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土地出现粗放经营、甚至抛荒,发展现代农业的思想阻力较大,一些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无法普及和推广。二是农业投入不足。近年来,县级财政投入数量虽然有所增长,相继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但与农业的高需求、大投入相比还远远不够。
2.3 园区发展水平不高。近年来,我县现代农业园区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大多科技水平不高,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还不完善,基地生产规模仍然很小,标准化程度相对较低。
2.4 品牌知名度不高。我县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初见成效,但由于对品牌的宣传不够,保护不力,导致这些品牌所产生的影响力不大、知名度不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明显。
2.5 产业风险机制不健全。农业属弱势产业,市场、疫病、自然灾害等风险大,加之不可预见。且风险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涉农政策性保险覆盖率偏低,商业性保险尚未实施,严重制约了特色产业的持续发展。
2.6 金融支持力度不够。农业长期以来未能引起现代金融行业的足够关注与支持,成为其有意无意被冷落的一个行业。而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尤其是随着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农业急需金融业的支持,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金融支持力度与农业发展现状存在严重不匹配,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3 几点建议
3.1 找准发展定位,做大农业规划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取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力实现蒲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两大转变”。围绕“稳定粮食调结构、优化产业扩规模、树立品牌创市场、提升品质增效益”的总目标,通过5年的建设和发展,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0万亩左右,总产达到50万吨以上;果业面积稳定在60万亩;畜牧业猪、牛、羊、鸡存栏分别达到25万头、5.5万头、16万只、650万羽;设施面积达到32万亩。
3.2 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大特色品牌农业
突出抓好生产投入环节“五治”。率先在农业园区搞好生产环境和投入品使用治理,着力搞好土壤、水质、化肥、农药、饲料兽药添加剂五个环节的保护、治理和监管,为品牌打造提供质量安全保障。
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全面贯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产地环境标准、无公害栽培技术规范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努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生产质量实行全程监控,从源头上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因地制宜、梯度推进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准入制度,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风险评估作用,年抽检样品不少于2000批次。
力争到2020年,全县新创建国家地里标志保护产品3个;省级著名商标达到30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0个,基地120万亩;绿色食品认证5个,基地30万亩;有机食品认证3个,基地1万亩。
3.3 依托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养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依托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总要求,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为导向,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环节,开展从种到收、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的全过程培训,重点培训良种良法、病虫害防治、农机农艺融合、储藏保鲜、市场营销等现代农业知识技能,以及现代农业管理和经营理念。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力争到2020年,培养农产品职业经纪人100人、职业农民1000人。
3.4 坚持政策引导为支撑,树立大农业服务新意识
按照“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运作方式,探索建立涉农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因地制宜选择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开发多元化的农业保险品种,满足不同区域、不同作物和不同经营主体对农业差异化的需求,以多元化的农业保险体制来提供多元化的农业保险产品。同时发挥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作用,扩大涉农保险范围,增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抵御风险的能力。
一是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是健全土地流转中心职能,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综合信息平台和县镇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及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实现土地依法、有序流转。三是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逐步实现农村土地资源资本化。
重点抓好酥梨产业发展,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大标准园创建力度,加强果农技术培训力度,优化酥梨品种结构,逐步扩大生产面积向优生区集中。苹果产业通过加大老园改造力度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合理搭配早、中、晚熟品种,稳定栽植面积、推进“升级换代”步伐。同时,优化杂果产业布局,适度规模经营,建成一批特色杂果产业基地,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积极引进、推广设施瓜菜新品种、新技术,逐步扩大设施瓜菜面积,不断加大设施棚体改造力度,提升设施水肥条件,提高设施瓜菜的产量、品质、生产水平和生产效益,每年新增瓜菜面积达到万亩以上。
因地制宜、扬长避短,以打造 “渭北中药材基地”为目标,把发展中药材产业作为中北部农民致富增收的新突破口,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合理发展以金银花、黄芩、油用牡丹等为主的中药材种植,开辟农民增收新途径,力争发展中药材面积达到5万亩,逐步形成旱塬特色产业新格局。
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适度规模”的原则,采取企业带小区,小区带大户,大户带农户的办法,实施规模发展战略,积极促进畜牧业由分散养殖向集约化养殖转变、传统生产向标准化生产转变、粗放经营向产业化经营转变,增强示范带动和资源集聚效应,以创建现代畜牧业示范区为抓手,全力推进以肉鸡、奶牛、生猪、奶山羊、蛋鸡产业为主的畜牧业“五大产业示范区”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创建农产品加工企业,着力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增值水平高、行业位次领先的龙头企业;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培育扶持一批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以现有省、市、县级现代农业园区为引领,通过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扩大园区发展规模,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园区发展水平,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升级版。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决定》精神,持续抓好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依托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一村一品”发展,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路径,建设一批规模大、示范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县级现代农业园区。
以蒲城人文历史、唐陵文化旅游、卤阳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洛河沿岸自然资源为基础,按照“中心带动、板块推进、特色鲜明、城乡互动”的要求,依托“城―湖―陵”交通连线,全力打造卤阳湖现代农业休闲区、五陵沿线现代农业休闲区、县城近郊现代农业休闲区和洛河沿岸现代农业休闲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类型多样、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休闲农业格局,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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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支撑。5年来,粮食生产能力跨上新台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民生全面改善,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显著提升,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三农”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业供给质量亟待提高;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比较突出,乡村发展整体水平亟待提升;国家支农体系相对薄弱,农村金融改革任务繁重,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有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有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有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有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立足国情农情,顺势而为,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目标任务。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三、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必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一)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完善支持政策。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强化监督考核和地方政府责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抗旱防洪除涝能力。实施国家农业节水行动,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建设一批重大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面向全行业的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深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种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高标准建设国家南繁育种基地。推进我国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科研机构、设备制造企业联合攻关,进一步提高大宗农作物机械国产化水平,加快研发经济作物、养殖业、丘陵山区农林机械,发展高端农机装备制造。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推进物联网试验示范和遥感技术应用。
(二)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制定和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建立健全质量兴农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实施兴林富民行动,推进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加强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做大做强民族奶业。统筹海洋渔业资源开发,科学布局近远海养殖和远洋渔业,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建立产学研融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强农业绿色生态、提质增效技术研发应用。切实发挥农垦在质量兴农中的带动引领作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重点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三)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重点解决农产品销售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农产品产后分级、包装、营销,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大力建设具有广泛性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对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等项目,研究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
(四)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优化资源配置,着力节本增效,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建立健全我国农业贸易政策体系。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贸易关系。积极支持农业走出去,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粮商和农业企业集团。积极参与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和农业贸易规则制定,促进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农业国际贸易秩序。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力度。
(五)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间。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研究制定扶持小农生产的政策意见。
四、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分类有序退出超载的边际产能。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科学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区域,健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河湖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力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继续开展退耕还湿。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把所有天然林都纳入保护范围。扩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建立成果巩固长效机制。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有效防范外来生物入侵。
(二)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扩大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控和修复,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力度。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地方在重点生态区位推行商品林赎买制度。健全地区间、流域上下游之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森林碳汇等市场化补偿制度。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推行生态建设和保护以工代赈做法,提供更多生态公益岗位。
(四)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加快发展森林草原旅游、河湖湿地观光、冰雪海上运动、野生动物驯养观赏等产业,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服务。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和精品线路,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
五、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一)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
(二)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
(三)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提升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公共文化资源要重点向乡村倾斜,提供更多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不断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充分展示新时代农村农民的精神面貌。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抓乡促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集中清理上级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
(三)建设法治乡村。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四)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五)建设平安乡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探索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
七、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
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要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把乡村建设成为幸福美丽新家园。
(一)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加强职业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农村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把农村需要的人群纳入特殊教育体系。以市县为单位,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并向乡村倾斜,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加强扶持引导服务,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民勤劳守法致富,增加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三)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示范县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加大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力度。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制定农村通动力电规划,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做好整体规划设计,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推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应用普及,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抓紧研究提出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巩固城乡居民医保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创新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
(五)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善条件。加强乡村中医药服务。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倡导优生优育。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
(六)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种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坚持不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总结推广适用不同地区的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加强技术支撑和指导。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北方地区农村散煤替代,有条件的地方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新能源利用。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培养乡村传统建筑名匠。实施乡村绿化行动,全面保护古树名木。持续推进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
八、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既不降低扶贫标准,也不吊高胃口,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坚决打好精准脱贫这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
(一)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强化产业和就业扶持,着力做好产销衔接、劳务对接,实现稳定脱贫。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二)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为抓手,加大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增强贫困农户发展能力,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主要投向深度贫困地区,增加金融投入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
(三)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救急纾困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贫困。要打破贫困均衡,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的精神风貌。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四)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强化县级党委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县级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挪用和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作风问题。科学确定脱贫摘帽时间,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查处。完善扶贫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办法,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外,各部门一律不准再组织其他检查考评。严格控制各地开展增加一线扶贫干部负担的各类检查考评,切实给基层减轻工作负担。关心爱护战斗在扶贫第一线的基层干部,制定激励政策,为他们工作生活排忧解难,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制定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研究提出持续减贫的意见。
九、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系统总结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充实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等工作。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强化绿色生态导向,创新完善政策工具和手段,扩大“绿箱”政策的实施范围和规模,加快建立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通过完善拍卖机制、定向销售、包干销售等,加快消化政策性粮食库存。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能。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探索开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十、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
(一)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二)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实施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继续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等,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支持地方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
(三)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健全种业等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四)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培养造就新农民。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加强对下乡组织和人员的管理服务,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性力量。
(五)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研究制定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
十一、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一)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增加地方自主统筹空间,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切实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财政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等,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加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强化担保融资增信功能,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鼓励地方政府试点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二)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集中力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
(三)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要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防止脱实向虚倾向,严格管控风险,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抓紧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加大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明确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责定位,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完善村镇银行准入条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服务好乡村振兴。普惠金融重点要放在乡村。推动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制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改进农村金融差异化监管体系,强化地方政府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
十二、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下大气力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根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要求和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传统、要求、政策等以党内法规形式确定下来,明确加强对农村工作领导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工作范围和对象、主要任务、机构职责、队伍建设等,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三)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行家里手。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四)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对具备条件的村庄,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要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村庄,要加大力度实施生态移民搬迁。
(五)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抓紧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的有关工作,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的法律法规。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各地可以从本地乡村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和数据开发应用。
(六)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凝聚全党全国全社会振兴乡村强大合力,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和各地丰富实践,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建立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组织智库加强理论研究。促进乡村振兴国际交流合作,讲好乡村振兴中国故事,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迎难而上、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蒲城县新型职业农民申报条件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
职业农民资格认定要坚持农民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分级认定。
新型职业农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6至55岁之间;
(二)初级职业农民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应具备高中或农科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高级应具备农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职业特征鲜明、经营规模大、主体地位明确、从业稳定性高,是名副其实的农业继承者;
(三)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初级职业农民收入应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0倍,中级达到10-20倍,高级达到20倍以上;
(四)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现代农业理念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合理配置农业资源,掌握先进生产经营模式,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带动当地农民致富。
(五)从业稳定性强,有创业投资激情。
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新生代型4类。
(一)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占有一定的资源、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劳动力,主要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等。
(二)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劳动力,主要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三)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是指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包括农村信息员、农产品经纪人、农机手、代耕手、机防手、动物防疫员等。
(四)新生代型职业农民,是指经过农科专业教育和实训培育的具备一定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的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新生代群体,主要包括农科大中专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复转军人等。
来源:成教学院 | 作者:刘德敏 | 发布日期:
“学了知识认了人,转了观念拜了神,美了乡村富了民,赚了钞票扶了贫。”这是职业农民、蒲城县罕井镇中山村四组四方果库张玉虎在接受我校培训后的感言。
今年6月份以来,我校组织相关专家教授,前往全省15个贫困县对职业农民培训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1000多人次免费培训,推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得到了受训学员和地方政府的广泛好评。
为了减轻贫困县负担,节约培训经费,学校采取了新的培训方式,把培训分成两段式进行,先就近集中培训,然后安排专家进行产业指导。培训工作人员和培训教师,均乘坐班车到培训现场,培训所需各种培训资料,均采取快寄方式,培训经费全部由农业厅和学校共同承担。
学校组织20多名专家,分成三个工作小组累计行程5000多公里,在我省太白县、清涧县进行蔬菜栽培技能培训;在合阳县开展葡萄生产技能培训;在旬邑、千阳、礼泉、扶风、永寿、长武、淳化县开展苹果生产技能培训;在绥德、米脂、清涧、吴堡、子洲、佳县、子长、延川县开展薯类栽培管理技术培训;在麟游、淳化、旬邑、永寿、长武、千阳、陇县开展肉羊养殖技术培训;在陇县、千阳、扶风、永寿、长武、富平、蒲城县开展奶山羊养殖技术培训;在定边、横山、清涧、米脂、吴堡、佳县、子洲、绥德县开展小杂粮栽培技术培训;在绥德、横山、米脂、清涧、吴堡、子洲、佳县开展山地苹果栽培管理技术培训。短短的暑假,共开办培训班11班次,1000多人次的外出现场培训。
持证职业农民是本次培训对象之一。今年暑期,学校外出培训职业农民400人次,与今年上半年承办2017年持证中高级职业农民300多人次累计培训700人次,培训给职业农民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中、高级职业农民,开阔了视野,转变了发展观念,增强了市场意识,提高了管理技能;初级职业农民树立了自信,学到了技能,明确了发展目标。经培训这些培训学员已经成为有技术、会经营、能管理农业生产行家里手,他们有的成为当地产业发展的土专家,有的成为涉农企业家,有的成为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领路人,成为带动脱贫致富的生力军。据不完全调查,所有培训对象平均每人对接带动5—10名贫困户,进行对口帮扶,极大促进了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发展。
培训对象的第二部分为基层农技人员。参培农技人员680人次,培训以专业技术为主要内容,辅以产业发展趋势、市场营销策略等方面知识和技能。一位网名叫笑对人生的学员在微信平台发表感言:“七月陕西,如火热情;西农培训,走进基层。国家重视,西农用心;内容丰富,主题鲜明。专家讲座,引人入胜;研讨交流,激发热情。案例教学,树立典型;现场观摩,亮点纷呈。一周学习,素养提升;同窗共读,增进友情。三农发展,使命神圣”。
这次“实际、实用、实效”的培训,上对国家政策,下接农民、农业地气。不仅为职业农民,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传授了知识,更重要的是改变了他们的发展观念。太白县嘴头镇拐里村职业农民张彦娥在参加太白县蔬菜管理技术培训后表示:“这次培训不仅让我学到了蔬菜管理技术,更让我懂得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应该具备的素质和发展理念,看到了党和国家对于我们职业农民的关心和厚爱,感受到政策的温暖,感谢国家政府农业部门,感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加快工作步伐,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将农业作为主业来经营,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以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具有明显的职业特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是指对经过教育培训,达到蒲城县职业农民标准的农业从业者通过考核、评价、指导、服务,对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资格证的评价管理活动。
第四条职业农民资格证书是从业者从事农业行业所必备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管理能力的证明,是享受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培养工作由蒲城县人民政府发布认定管理办法并作为认定主体,县农业局负责实施,财政、人社等部门参与,县农广校具体承办。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职业农民资格认定要坚持农民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分级认定。
第七条新型职业农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蒲城县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2.年龄在16-55周岁,80%以上劳动时间从事现代农业生产,身体健康,学习积极,科技意识和服务意识好,示范带动、致富和带动周围农民致富能力强,积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实践和其它活动。
3.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
(1)专业大户。
①基本条件:一是从事农业生产或以农机社会化服务为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二是农业种植、栽培和养殖管理技术水平较高。三是农业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
②认定标准:粮食作物种植大户:经营耕地面积30亩及以上。蔬菜种植大户:露地蔬菜集中成片经营面积20亩以上,高标准设施棚室蔬菜集中成片经营10亩以上。畜牧业养殖大户:生猪常年存栏100头以上,鸡存栏8千只以上,牛羊年出栏各150头以上,农机服务人员:拥有100千瓦以上大中型动力机械和配套机具,固定资产总值20万元以上,从事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年农机服务50户以上。种植大户:苹果、酥梨栽培面积不少于10亩,其他果品栽培面积可适当放宽。
(2)农民合作社。
①基本条件: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成员出资,并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提供者和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以成员为服务对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信息、生产资料购买和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有组织章程;有组织名称和机构住所;建立国家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二是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有经各成员社讨论通过的章程;在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符合注册登记要求的住所;有经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②认定标准: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a.成员不少于五人,其中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b.建立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及管理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并有完整会议记录及签名。c.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议事决策记录等内部规章制度。d.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e.所涉及的主要产业是当地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统一销售率超过80%,与非成员交易的比例低于合作社交易总量的50%。f.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完整记录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二是农民合作社联合社。a.有3个以上的成员社。b.建立有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及管理制度。c.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并有会议记录及成员签名。d.开展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生产质量标准、统一技术指导和培训、统一注册品牌、统一销售产品服务。e.成员社向联合社入股,形成两级法人,两级核算,两级分配。联合社以及成员社实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和国家规定的会计核算制度,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应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记账、核算。f.联合社年销售额要达到20万元以上,加入联合社的农户每年的收入要高于同行业非成员农户10%以上。
4.具有较高职业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具有现代农业理念,文明守法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个别有一定专业技能长期从事生产经营服务,辐射带动影响力较大的农民可适当放宽。)
5.自觉接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部门的管理。积极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考核成绩合格。
(五)从业稳定性强,有创业投资激情。
第八条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新生代型4类。
(一)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占有一定的资源、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劳动力,主要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等。
(二)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劳动力,主要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三)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是指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包括农村信息员、农产品经纪人、农机手、代耕手、机防手、动物防疫员等。
(四)新生代型职业农民,是指经过农科专业教育和实训培育的具备一定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的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新生代群体,主要包括农科大中专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复转军人等。
第三章 教育培训
第九条教育培训是指对基本符合职业农民标准的农业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使之达到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的过程。
第十条教育培训主要由农业行政部门认定的职业农民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认定一次。
第十一条培训基地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主体,以农机化培训学校、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科研院所为补充,组织开展理论培训。实训基地以农业龙头企业、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各级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为主要实训基地,组织学员实践操作。
第十二条培训基地在各级农业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纲》要求,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初级职业农民培训总学时数原则上不少于600学时,有效学习年限一年;中级900学时,年限二年;高级660学时,年限一年,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学时比例为1:2,相应学分60、90、66分。培训教材选用省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的教材,各地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写或选用相应教材。
第十三条 培训基地采取“空中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和“田间课堂”等培训方式,通过集中理论培训、答疑指导和网络视频教学、自学等方式,对培育对象进行至少两个生产(服务)周期系统培训,基本达到与初、中、高级职业农民相对应的学历标准,并具备所需的专业技能。
第十四条培训突出课程的可选择性和综合性,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学时与学分按照10个学时折合1个学分计算,学员具备的相应农业生产经营技能、学习培训经历、职业资格、表彰奖励等经认定可以折合一定的学分。学员累积修满60、90、66学分可以提前申请结业,获得相应级别综合素质培训结业证书(相当于同类农科中专、农科大专、农科本科学历)。
第十五条 凡获得结业证书且得到指导教师评价合格的学员,在培训结束后,由当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操作为主、理论为辅”的形式,进行专业技能考试考核,通过者颁发相应级别专业技能证书。
第十六条 鼓励培育对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申报农民技术职称。
第四章 帮扶指导
第十七条农业行政部门要整合科技资源力量,建立职业农民指导教师库和帮扶指导各项制度,确保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发展规划到位。
第十八条农业技术人员与职业农民结对子,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帮扶指导关系,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每月开展2-3次技术或政策指导服务,帮助职业农民发展产业。
第十九条对园区、大场、大社、大企、强村等经营主体,实行技术干部和大学生助理派驻制度,帮助职业农民发展主导产业,解决生产实际问题。
第二十条 帮扶指导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对新型职业农民学员进行综合评价,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专业技能考试考核。
第二十一条农业行政部门要建立农技人员激励机制,健全技术人员帮扶档案,将技术人员帮扶指导成效与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技术职称晋升等挂钩。
第五章 资格认定
第二十二条 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工作实行“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严格标准、动态管理”机制,按照高、中、初级分别由省、市、县认定的原则,每年认定一次。
第二十三条 新型职业农民资格主要评价指标包括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经营规模、生产效益、职业道德等5个指标,实行百分制评价。其中综合素质占20分,专业技能占20分,经营规模占20分,生产效益占30分,职业道德占10分。
第二十四条 综合素质评价指对培育对象理论学习和实习操作的考核活动,凡取得相应级别结业证书评价为20分。
第二十五条专业技能评价指对培育对象专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凡取得相应级别结业证书评价为20分。
第二十六条 经营规模评价指对培育对象生产经营规模考核活动,凡经营规模达到本级最低标准评价为16分,根据经营规模增加量相应加分,最高20分。
第二十七条 生产效益评价指对培育对象生产取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考核活动。初级职业农民收入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0倍,中级达到10-20倍,高级达到20倍以上的,评价为20分。带动2个以上农民就业或发家致富的评价为3分,根据带动农民就业量或发家致富情况进行相应加分,但不超过5分。生产经营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评价为0分,虽然对生态有影响但积极采取措施治理的评价为3分,对生态无影响且促进环境改善的评价为4分,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显著的评价为5分。
第二十八条 职业道德评价指对培育对象生产经营中产品质量安全、行业诚信及对热爱农业行业行为的考核活动。凡经营中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欺骗行为以及消极发展农业生产服务的,评价为0分,且不得参与资格认定。经营中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欺骗行为,并积极发展农业生产服务的,评价为5分。可根据经营中产品质量信得过、无欺骗行为以及积极发展农业生产服务的实际情况,相应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第二十九条 高级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标准由省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四种类型分类制定。初级、中级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标准分别由县、市农业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四种类型具体制定。
第三十条 申请高级资格证的培育对象应连续4年参加系统培训,持中级职业农民资格证书1年以上。对于具有农科大中专以上学历,专业技能考核通过,生产经营形成规模,生产效益十分显著,职业道德水平得到群众认可的,可破格进行资格认定。高级职业农民收入应达到20倍以上的以上,单位面积产量或效益同比周边农户增幅10%以上。
第三十一条 初级职业农民每人帮扶1-3人,中级职业农民每人帮扶2-5人,高级职业农民帮扶5人以上,并建立帮扶信息登记档案。新型职业农民精准扶贫帮扶内容:(1)建立帮扶对象信息卡,信息卡填写贫困人员姓名、年龄、地址、家庭收入、主要产业等;(2)建立帮扶措施,帮扶内容登记表,填写帮扶方式、帮扶时间;(3)填写帮扶效果信息表,产业发展情况信息,增收情况信息等。
第三十二条 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实行逐级推荐,获得初级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的方可考核认定中级证书,获得中级的方可考核认定高级。对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且在生产中有重大贡献的,经本人申请可直接参加中级以上职业农民资格认定。
第三十三条认定程序。
1.发布公告。由蒲城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面向全县发布公告,各镇对评选认定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
2.个人申请。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经过政府培育符合新型职业农民标准条件者,可到县培育办领取《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好后由乡镇报送县农业局。
3.县农业局审核。
4.评审认定。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认定。
5.申请人所在地及县电视台公示。
6.县人民政府确认发证。
报送材料包括:(1)《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2)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成果证明、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
第三十四条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实行评审制,由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委员会评审,对评审合格的职业农民进行公示,公示无议,颁发职业农民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两年。
第六章 管 理
第三十五条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和职业农民档案,专人负责。
第三十六条职业农民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持有职业农民资格证书人员按照级别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第三十七条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由陕西省农业厅监制,省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编号,实行备案制管理。初级职业农民在市级备案,中级在省级备案。
第三十八条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只限本人使用,严禁伪造和违规发放。
第三十九条初级、中级职业农民资格分别由县、市农业行政部门进行复审,每年复审一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证书作废。
第四十条高级职业农民资格证两年复审一次,证书复审由市农业行政部门复核后,报省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审验。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证书作废。
第四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职业农民资格,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一)有违法行为和不诚信行为的;
(二)套取项目资金的;
(三)不接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项管理服务的;
(四)不按要求参加培训学习的;
(五)经营连续亏损3年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蒲城县职业农民培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尧山镇八福村卫生室健康扶贫工作汇报
尧山镇八福村基本概况:
尧山镇八福村位于尧山镇胜利街道正东方向。距尧山镇卫生院5公里。建档立卡贫困户22户,80人,其中已脱贫19户70人,未脱贫2户4人,返贫1户6人。
1、参合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22户,80人,全部参合。其中一般贫困户16户、66人,低保贫困户5户、13人,五保贫困户1户、1人。
2、尧山镇八福村共有因病致贫户总计1户6人;患病1人。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辖区户人全部进行了家庭医生签约。
(2)慢病签约:共有8户10人患有慢性病,其中高血压4户,4人,签约数4,规范化管理4人;精神病4户,6人,签约数4,规范化管理6人;结核0户,0人。糖尿病0户,0人。
慢病患者实行两级包联,由卫生院和村医包联,进行健康指导和保健。
(3)由第二团队包联:医生王晓光,护士刘保玲,公卫何晓莉,乡村医生宋牡丹。
4、光明扶贫:0户0人
5、大病救治:0户0人
6、基本医疗救助政策
(1)、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2)、在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看病,一般诊疗费全报。
(3)、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院就诊,实行“一站式”结算政策。
7、疾病预防8大行动
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着力增强贫困人口健康素养;实施健康促进行动,着力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实施基本公卫生服务补短板行动,着力提升贫困地区群众受益水平;实施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行动,着力提升精准防止水平;实施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治行动,着力提升防治有效性;实施妇幼保健行动,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群众健康生活条件;实施全民健身普及行动,着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身体素质。
8、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行动
加大贫困地区结核病、乙肝、出血热、狂犬病、艾滋病、手足口病、麻疹、布鲁氏病、梅毒、流行性腮腺炎等十种重点传染病防控力度。
9、宣传行动
我院与各辖区卫生室采取下乡入户随访,板报,展板,横幅,宣传单,讲座、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多种形式,在我辖区内宣传合疗政策及扶贫政策,使我辖区群众更加清楚的了解我们新的扶贫政策,让更多贫困户能受到新的政策的帮扶。
11、卫生室建设
尧山镇八福村卫生室,服务人口 2320人,乡医1名,卫生所建设四室分开,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实用面积90平方米。
那坡县2018年农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那农字[2018]12号)
那农字[2018]12号
关于印发《那坡县2018年农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局属各站、办、股、室:
《那坡县2018年农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那坡县农业局
那坡县2018年农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提升全县农民综合素质,加快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使全县贫困人口尽快脱贫。按照自治区、百色市关于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8年农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有关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局,促进农村稳定、贫困群众增收,提高我县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生产管理能力,为全县特色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县桑蚕、水果、中草药等主导产业,坚持分类培训、服务产业和科学实效的培训目标,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培训原则、以产业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目的,结合农时季节和农民需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灵活多样的科技培训。使全县群众一听就懂、一看就会、学了能用、用了能致富,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提供完善的技术服务。
三、培训方式及培训内容
(一)培训方式
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对有农业产业发展需求或有生产技能培训意愿的农民群众进行集中培训和面对面、零距离培训,采取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等方式。
1、课堂集中培训。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到“农家课堂”开展集中培训。根据我县产业特色和农时安排,各专业技术站所、各乡(镇)农技站要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和指导。以集中培训和现场操作相结合,通过发放技术资料、举办农家课堂专题授课和现场示范相结合的方式,直接进村、入组开展培训,现场讲解。
2、下乡、进村办班培训。由县农业局各直属站所及各乡(镇)农技站组织,根据农民的需求,结合生产季节的特点,下乡、进村对广大农民进行“面对面”的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解答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实现面对面直接服务。
3、以项目为载体进行培训。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申请县人民政府支持,通过项目实施,对科技示范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民技术员、贫困劳动力等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提升培训水平。
(二)培训内容
围绕桑蚕、水果、中草药等特色产业发展,以桑蚕、水果、中草药的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为培训内容。按照桑蚕、水果、中草药不同的栽培管理特点,对农民开展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和指导。
四、培训任务、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任务:详见《那坡县2018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分配表》。
(二)培训时间:2018年3月初至12月31日前完成。
(三)培训地点:由县农业局各直属站所及各乡(镇)农技站联系各村屯自行选定。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的组织领导,县农业局成立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李官利 局长
副组长 谢海峰 副局长
赵志军 副局长
黄荣武 副局长、桑蚕办主任
成 员 李健伟 桑蚕办副主任
李勤英 水果办主任
苏厚人 中草药办主任
周正侦 农技推广站站长
李光伟 经作站站长
潘文忠 土肥站站长
黄明星 植保站站长
罗红炼 财务股股长
凌逸群 局办公室主任
王 娇 科教站站长
黄宏峰 城厢镇农技站站长
李森锋 坡荷乡农技站站长
梁舒雅 龙合镇农技推广负责人
黎 龙 德隆乡农技站站长
梁光军 百合乡农技站站长
梁朝品 百南乡农技站站长
农柳丝 平孟镇农技推广负责人
许世文 百省乡农技站站长
黄福章 百都乡农技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科教站,具体负责组织培训的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二)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1、各培训单位的培训授课教师和进村屯或田间地头开展培训的技术员要精心编写培训教材及相关技术资料。
2、各培训单位要做好培训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每(期)次收集好现场培训图片和填写好《那坡县农业局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2),于
(三)通力协作,努力完成培训任务
各培训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把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要组建培训工作队伍。组织培训技术人员,发动培训对象,形成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的良好氛围。并通力协作,各履其职,各尽其责,努力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附件:1、那坡县2018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分配表
2、那坡县2018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学员登记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那坡县农业局
附件1:
那坡县2018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分配表
县级任务分配表:
单 位 |
责任领导 |
培训任务 |
备注 |
|
县推广站 |
周正侦 |
粮食作物、食用菌栽培技术培训2000人 |
|
|
县经作站 |
李光伟 |
经济作物栽培技术培训1500人 |
|
|
县土肥站 |
潘文忠 |
作物培肥技术培训1000人 |
|
|
县植保站 |
黄明星 |
作物病虫防治技术培训500人 |
|
|
县桑蚕办 |
黄荣武 |
种桑养蚕技术培训 8000人 |
|
|
县水果办 |
李勤英 |
水果种植管理技术培训5800人 |
|
|
县中草药办 |
苏厚人 |
中草药种植管理技术培训4200人 |
|
|
合计 |
|
23000 |
|
乡级任务分配表:
任务表 乡镇 |
技术培训完成 (含贫困户)人数 |
备注 |
|||
水果 (人) |
种桑养蚕 (人) |
中草药 (人) |
粮食、食用菌、培肥、病虫等培训 (人) |
|
|
城厢 |
300 |
1000 |
1000 |
800 |
|
坡荷 |
200 |
1000 |
950 |
700 |
|
龙合 |
200 |
1000 |
1000 |
500 |
|
德隆 |
500 |
1000 |
50 |
500 |
|
百合 |
1000 |
1000 |
50 |
500 |
|
平孟 |
800 |
500 |
1000 |
500 |
|
百南 |
800 |
500 |
50 |
500 |
|
百省 |
1000 |
1000 |
50 |
500 |
|
百都 |
1000 |
1000 |
50 |
500 |
|
合计 |
5800 |
8000 |
4200 |
5000 |
|
附件2:那坡县2018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学员登记表
培训单位: 培训教师: 填表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乡(镇)村 屯) |
培训内容 |
联系电话 |
是否 贫困户 |
学员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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