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141次发布时间:2020-10-14 17:34
蒲教发〔2020〕88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创建家庭教育
示范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创建家庭教育示范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13日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创建家庭教育示范校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妇联等国家九部门《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需求导向、家长尽责、政府主导、创新发展的原则,积极搭建家校合作平台,加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知识培训,发挥家长学校作用,实现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经县局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教育为重点,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构建良性的家校合育模式,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重要基础作用。
二、创建标准
(一)保障条件
1.统筹规划家庭教育工作。a.年度工作计划将家庭教育列为重要工作;b.实施家校合作有目标、有任务、有具体措施;c.保障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a.建立由校长、园长负责、分管校长牵头的领导小组,能定期总结、反思、推进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b.有家庭教育实施骨干团队,工作机制健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效能明显;c.将学校、幼儿园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教师工作量,并纳入年度考核,给予相应激励。
3.组建家庭教育师资队伍。a.面向全体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方法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b.形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的稳定的教师核心团队,定期开展分学段、分年级、分层次的家庭教育指导和研修活动;c.聘请优秀的学生家长及社会上有专业特长的人员组成家庭教育指
导的兼职队伍。
4.工作经费保障。有充分保障家庭教育活动、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家庭教育教师培训等的专门经费。
(二)家校合作
1.家长委员会。a.建立学校、幼儿园-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网络;b.家长委员会产生程序规范、架构合理、权责相当,是相对自治的组织;c.家长委员会能主动通过微信等新媒体、讲座等多种途径为家长提供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面向家长定期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d.学校、幼儿园为家长委员会的建立与运转提供必要条件和有力保障,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对学校、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活动实施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2.家长学校。a.家长学校有师资队伍、有教学计划、有教材、有主题、有活动开展和成效评估;b.每学期能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家长的需求、热点和难点问题举办1-2次专题培训或讲座,家长参与度高,有记录、有反馈。并能对有特殊需求的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团体辅导;c.家长学校每学年至少组织6次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家长参与率达90%,有记录、有反馈。
3.家校互动。a.精心策划组织学校、幼儿园开放日、接待日、家长会等,依托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活动平台,让家长走进学校、幼儿园,了解学校、幼儿园,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b.充分发挥学校、幼儿园教育优势,多途径开展个性化指导;建立完善的家访制度,了解学生家庭生活状况,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c.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微信等新媒体,建立家校互动、信息沟通服务平台,有家庭教育指导相关内容,且内容及时更新,并建有相应的管理制度;d.学校、幼儿园关注家长意见和建议,并建有多种家长提出诉求的渠道,并能及时处理家长诉求,及时反馈、存档;e.积极参与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给社区以专业支持。
(三)教育成效
1.科学研究。a.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研究,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家庭教育指导需求专题调研,并能用于指导家庭教育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b.有家庭教育相关的研究课题引领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近三年内至少有1项县级及以上课题结题;c.有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家庭教育研究成果(著作、论文等),积累一定的资料库或数据库。
2.课程建设。丰富家庭教育的内容、形式和载体,建有符合学校、幼儿园实际、家长实情的家庭教育指导校本课程,并有相
配套的教材、讲义、指导手册或视频等课程资源。
3.家长满意度。家长对学校、幼儿园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满意度达90%左右。
4.社会评价。惠及周边社区及学校、幼儿园,并对创建示范学校、幼儿园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满意。
(四)特色示范
1.特色品牌。a.围绕校情、园情,结合家长和学生的特点,形成值得推广的典型经验;b.特色经验有提炼,有总结,有机制,有平台,有成果,有认可度。
2.示范辐射。a.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的经验和特色在各级
各类平台进行展示或主题研讨,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b.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的经验和特色可复制、可推广,在全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创建程序
(一)申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自愿提出申报,将《蒲城县家庭教育示范校创建申报表》《蒲城县家庭教育骨干教师信息表》《家庭教育骨干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10月28日前交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党娅娥 联系电话:7200775)。
(二)开展创建工作
申报学校、幼儿园依照创建标准开展校(园)家庭教育工作,并规范留存档案。
(三)自评提升
申报学校、幼儿园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自查,撰写自评报
告,并提交教育局,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校(园)进行指导提升。
(四)评估认定
县局组织评估团,依据创建标准,对申报的学校进行评估。通过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现场评估、专家评议等方法,形成综合评估意见和结果。
(五)命名授牌
拟命名为蒲城县家庭教育示范校的候选学校名单将在蒲城电教服务平台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县妇女联合会正式命名“蒲城县家庭教育示范校”,并授牌。
四、创建周期
本次示范校创建自2020年秋季启动,分三年实施,每年评估认定一次。力争到2023年,示范校比率达到30%左右。
五、工作要求
(一)多方统筹,优先支持。县局在教师招录安排、校园建设、教师培训等方面对家庭教育工作要充分考虑,优先支持创建示范校的工作。
(二)健全机构,明确任务。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家庭教育示范校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注重学习。各学校、幼儿园要正确认识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快速组织人员学习文件内容,强化宣传,营造家长知晓、积极参与、合力育人的浓厚氛围。定期开展学校教师的专题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家庭教育工作素养。
(四)示范引领,加强辐射。争创示范校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特色品牌项目。同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向区域内外进行示范辐射,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五)督导评估,培育典型。县局将把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督导评估内容,各学校、幼儿园要确保家庭教育工作长效开展、取得成效。
附件:附件汇总
1.蒲城县家庭教育示范校创建申报表
2.蒲城县家庭教育骨干教师信息表
3.家庭教育骨干教师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