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853次发布时间:2020-10-20 08:45

 

 

 

蒲教发202089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做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01019

 

 

蒲城县教育系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推动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努力化解教育领域安全稳定风险,切实提升校园安全管控效能,保障师生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印发的《渭南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渭教发〔202079号)文件精神及县扫黑办相关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着眼解决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谱写蒲城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不动摇,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提升摸排实效、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校园创建、防范校园贷、防范校园欺凌等工作有机结合,协调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城市执法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校园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摸排移交处置的长效机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各方面系统规划,统筹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切入点,根据不同学段、层次以及类型学校的实际,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威胁师生安全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三)坚持长效治理。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重视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采取措施,完善制度体系,力求做到标本兼治,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态势。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切实加强领导,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融入校园安全管理当中,定期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形式,推动专项斗争常态纵深开展。

(二)提升政治定力。各单位要定期学习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师生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和斗争韧劲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坚决夺取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电子屏、板报、标语、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定期排查涉黑涉恶势力渗透校园线索,鼓励检举揭发涉校、涉师、涉生黑恶势力行为和人员。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法治教育,采用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法治、毒品预防、“校园贷”、“网络贷”、“套路贷”、电信诈骗、反邪教警示、预防校园欺凌等专题安全法治教育活动,筑牢校园安全思想防范基础。

(四)筑牢安全防线。各单位要加强在校园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严格按照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强化安全基础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人防体系。结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特点,按要求建设必要的隔离栏、减速带等安全防控设施,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警示标识齐备,构建安全适用的保障体系。同时做好校园安全三个百分百质量提升工作,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五)深化线索摸排。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以防范校园欺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防范校园贷等工作为重点,积极联系各镇 (街道)办、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聚焦教育系统13类涉黑涉恶和8类治安乱点整治内容,定期进行线索摸排,一旦发现涉嫌黑恶势力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拉拢、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处置。

(六)做好心理疏导。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时做好个别辅导,尤其关注留守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加强法治观念教育,端正学生不良思想行为,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最大限度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进一步增强抵御黑恶势力侵害的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绿色阳光成长。

(七)突出问题整治。各单位要围绕利用未成年实施黑恶犯罪行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扰乱教育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权益、“校园贷”“套路贷”等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做到常态化开展综合整治,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八)落实平安校园创建。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稳定硬件建设和日常管理水平,使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培育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逃生技能,改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环境,有效预防涉校涉师涉生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握总体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全面建立健全校园抵御黑恶势力侵害,加强平安校园创建、防范校园贷、防范校园欺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预防预测、排查检举、专项治理和应突处置等相关制度措施,推进校园及周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单位要把舆论宣传作为推动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载体,加大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战果进行教育宣传,收集学习典型案件,增强教育警示效果,持续营造全县教育系统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教育局将结合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政治意识不强、工作开展不力、宣传教育不到位、线索摸排走过场的校园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