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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全民继续教育实施规划(2016—2020年)

作者:社区管理员    浏览:3578次发布时间:2020-12-01 09:12


蒲城县全民继续教育实施规划(2016—2020年)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和《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蒲城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全面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努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增强全民科学素质,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基层科普设施明显改善,科普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科普资源开发能力明显增强,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
    三、工作职责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推进学校科学素质教育。开好中小学科学课程,提升学生科学素养。探索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的跨学科探究活动,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搭建科技创意转化为实际成果的渠道和平台。
丰富科技教育活动,推进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帮助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和新型电子媒介。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活动、科技专家进校园、流动科技馆进校园、科普大蓬车进校园等活动。利用青少年宫、文化馆、丞相墓、黑龙滩等科技场馆和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学生动手实验和科学体验,培养提升学生整体科技素质水平。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气象局、县民宗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完善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和科技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计划。充分发挥农业科研院所、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村文化活动室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开展科技教育培训,支持农村青年开展创新创业。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全县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00人次。每个村围绕主导产业遴选3—5个科技示范户,每个示范户辐射带动周边10—20个农户。
    健全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将科普设施纳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综合性文化中心等建设,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发挥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科普宣传作用。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提高农民科学素养,每年受益5万人次以上。深入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进“银会合作”,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带头人等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创新创业。发挥科普中国服务云、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作用,建好科普中国乡村e站,大力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加大回乡创业的外出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科普服务力度。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民宗局、团县委、县妇联。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营造创新创造的社会环境。围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推动生产方式转变,以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的培训为重点,倡导敢为人先,勇于冒尖的创新精神,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健全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等专项行动,面向全体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岗位练兵比武。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城乡妇女岗位建功等活动。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的规划和引导。把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党校和各类干部培训教学计划。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强化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的学习。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在领导干部考核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科学理论的教育,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稳步提升,增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自觉性,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更好地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气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探索科技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和模式。发挥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大科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力度。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研究建立青少年科学素质提高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青少年科学素质测评体系。组织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增加在职教师培训和进修学习中科学教育内容比重,不断提升教师的科学素质。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不断更新丰富科技教育培训内容,开设专业课程与科技前沿讲座等。将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防灾减灾、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科学测量等有关科普内容,纳入各类科技教育培训内容。实施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建立培训基地,到2020年实现对全县一线科学教师和骨干科技辅导员培训全覆盖。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科技教育硬件设施建设。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社区学校、培训机构等各类公共机构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民宗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深入开展科教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心理健康咨询、社区居民安全技能、急救技能培训等活动,促进社区居民全面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面向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着力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大力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努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新格局。深入推进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建设。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科普的积极性,动员社区周边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有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科普志愿者和巾帼志愿者队伍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发挥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等带动作用,建设和谐美丽社区。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安监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气象局、县民宗局、县妇联、团县委、县科协。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探索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科普公共服务新模式,实现科普的倍增效应。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把握公众科普需求,探索科普精准化服务模式,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支持电视台、电台开播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节目、科普公益广告,增加播放时间和传播频次,办好电视科普频道。鼓励网站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创新科普传播形式,推动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上深度融合。
    加强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科普文艺作品创作以及科普创作人才培养。大力开展科幻、动漫、视频、游戏等科普创作,制定对科幻创作的扶持政策,促进科普游戏开发,加大科普游戏传播推广力度。提升优质科普资源供给能力,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有机结合,推出更多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让科学知识在网上和生活中流行。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气象局、县民宗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科协。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加强规划和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加强科技场馆与少年宫、文化宫、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联动,拓展科普活动阵地。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制定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实体科技馆为龙头,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少年宫等为拓展和延伸的现代科技馆体系。深入实施科技馆免费开放制度,提高科技馆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气象局、县民宗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九)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培养和选拔一批高水平科普人才,壮大科普人才队伍,推动科技特派员队伍、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发展壮大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深入开展科学传播活动。建立专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组织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小学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结合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活动等形式,培养和造就专业科普人才。完善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推动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增强适应现代科普发展的能力。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气象局、县民宗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负责领导全县《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工作规划,发挥优势,履职尽责,协同创新,全面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建立机制。建立科研和科普结合的机制。县级科技计划项目中要增加科普任务,提高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实时普及。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的专家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创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评估方法,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三)完善政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推动落实好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四)加大投入。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将科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教育经费的投入水平。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具体任务,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五)进度安排。
    1.启动实施。2016—2017年,制定“十三五”全民继续教育实施规划。
    2.深入实施。2017—2020年,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3.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三五”期间和《科学素质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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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