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学校“明厨亮灶”相关情况的通知

作者:勤办张纯    浏览:3039次发布时间:2020-12-07 15:52

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关于统计学校“明厨亮灶”相关情况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秋季开学前,教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相关文件,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的改造,实现学校食堂在阳光下操作和透明化管理。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统计学校“明厨亮灶”相关情况的通知》要求,请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 “互联网+明厨亮灶”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各中心校负责本辖区教学点和幼儿园的统计。各学校于1212日前上报相关统计表(附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电子信箱为pcxqb7219083@163.com)。

附件: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相关情况专项统计表

 

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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