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时间任务
结合4月份的“爱国卫生月”扎实开展此项工作。针对时间短、任务重的工作特点,要遵循部署快、实施精、督查严的要求,工作时间任务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部署动员阶段(3月31日——4月2日)。由双创办组织,召开全县城区单位内部卫生清理和控烟工作动员大会。各部门、各单位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双创有关文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
2、集中实施阶段(4月3日——24日)。各学校按照属事属地原则,组织干部职工对本单位的院落、办公场所、食堂、自建住宅区等重点场所和部位按照五化(绿化、美化、亮化、硬化、净化)的要求,做到四有(有卫生制度、有环卫设施、有宣传专栏、有禁烟标志)、十无(地面无痰迹、无纸屑、无烟蒂、无卫生死角,办公室无吸烟用具,卫生间无蝇蛆异味,院落无乱搭建、无乱贴画、无乱停放、无乱堆倒)、五达标(室内卫生达标、除四害达标、食堂卫生达标、健康教育达标、卫生间达标)(具体详细的单位环境卫生标准及控烟工作标准附后),切实做好本单位内外环境卫生,力争达标。
3、检查总结阶段(4月25日——30日)。按照单位自查、系统检查、全县抽查检查的办法,全面做好督查检查。各单位要对照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查找差距和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整改。全县抽查检查实行抽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抽查即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分别组成抽查小组,对城区单位分区域进行抽查,抽查情况汇总送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县委分管领导;交叉检查即由双创办组织,抽调住建、教育、卫生等有关大系统人员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对各系统进行交叉检查。实行城区单位抽查检查无盲点,即抽查和检查要科学筹划,精密布置,每个单位至少抽查或检查一次。同时为了全面推进整体工作,双创办将在四月中旬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工作。无论是抽查、还是检查,必须做到认真组织,细致实施,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县通报,及时反馈,跟踪督改,讲求实效。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学校、各单位要对单位内部环境卫生清理和控烟工作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4月份中心工作,倾注精力和时间,认真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抽调专门人员具体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全体参与,努力打好单位内部环境卫生清理和控烟这一硬仗。
2、营造氛围。全县城区各单位、各学校要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开设宣传橱窗,设有电子屏的单位要滚动播出此次活动主题标语,确保单位干部职工知晓率达到100%。
3、健全机制。单位内部卫生清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围绕活动制定相应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装框上墙,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确保长期有效落实。
4、严格追究。急难险重工作必严明纪律,对在工作开展中有渎职、失职等情形的,严格以蒲城县纪委、蒲城县委组织部、蒲城县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肃双创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文件规定严查到底,追究责任。
附:1、单位环境卫生标准;
2、控烟工作标准。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单位环境卫生标准
1、各项卫生制度健全。认真落实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门内实行划片包干卫生责任制,坚持每日一小扫,周末一大扫等卫生制度。
2、“除四害”工作落实,“四害”孳生地管理和控制措施落实,定期开展环境消杀工作,“四害”密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院落整洁,道路平坦硬化,上下水道通畅,无积水,无杂物,各种车辆定点定位,用具用料堆放整齐,不碍观瞻。建筑立面、楼顶干净整洁,无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堆乱倒现象见隙插绿,合理绿化、美化环境。垃圾台(站)、果皮箱、痰盂等卫生基本设施齐全,垃圾房(箱、筒)密闭,垃圾日产日清,经常保持清洁。无散落垃圾,无积水,无痰迹,无纸屑、无烟蒂,无卫生死角。
4、门厅、过道、走廊、楼梯等场地整洁。无乱丢、乱扔、乱停、乱放现象,地面干净无痰迹。
5、室内窗明几净。地面、墙壁、顶棚和各种悬挂物无灰尘和蜘蛛网,痰盂等卫生设施洁净完好,放置有序,公用茶具坚持用后清洗消毒,合理养植盆花,美化室内环境。
6、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堂卫生。做到“三防”设施齐全,经常保持餐厅、操作间、库房整洁,各种用具干净,放置有序。炊管人员个人卫生好,操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7、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有工作计划,设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宣传栏(橱窗、画廊)建设符合标准要求。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及时更换宣传内容,有宣传资料、有记录、有照片。健康知识知晓率100%,健康行为形成率80%以上。
8、积极争创“园林式”单位,庭院广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环境。
9、卫生间水冲式,符合卫生要求,无蝇蛆,无异味,便池、洁具无积垢,地面无积水,定期消杀。室外公厕建设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和公厕卫生达标要求。有专人保洁,管理规范。
附件2:
控烟工作标准
1、有控烟工作组织机构,有工作措施。
2、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控烟措施落实,会议室、办公室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无吸烟用具。
3、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