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设备安全排查的通知

作者:电教中心王宾    浏览:2656次发布时间:2020-12-21 16:01

 

关于进行设备安全排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近期我单位在基层调研和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现,个别学校在没有报备、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的情况下,对“双高双普”创建过程中配备安装的信息化及部室设备(尤其是一键报警设备)私自拆除或挪动的现象,造成了设备和线路损坏,给国家财产造成了损失。为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确保设备及财产安全,现要求各基层学校、幼儿园迅速对近年来配备安装上墙的信息化设备及其相应的强弱电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排查范围

1、信息化设备(班班通多媒体设备、教室办公电脑、计算机教室、校园监控、录播室、校园电视台、校园网络等)

2、部室设备(包含室外器材)

3、一键报警设备

二、排查内容

1、排查校园电路是否老化或超负荷运转,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的电路中,特别提醒各学校在维修用电线路时,要聘请有施工资质的公司或电工,避免误操作对设备造成损坏。

2、排查各上墙或悬空安装设备安装是否牢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因设备脱落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3、排查学校屋顶和内外水管,避免因渗水对设备造成的损坏。

4、排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5、排查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如有故障,及时联系电教中心进行技术服务,尽快排除故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排查学校是否建立健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护及应急机制;是否健全排查、维护记录。

三、相关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按要求进行安全排查,并及时整改,整改结束后,将排查和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报电教中心技术部,中心校督促辖区内教学点和幼儿园按时上报。

2、因校建或修缮需对安装设备或线路进行调整的校、园,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电教中心同意后,由专业人员进行协调指导,方可进行拆除;

3、私自进行设备拆除、调整,造成设备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将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

4、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建立健全设备管护机制,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于1231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上报电教中心。

 

 

联 系 人:蔡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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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电化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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