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股    浏览:3120次发布时间:2021-02-01 13:49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

根据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渭南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0年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评审范围包括服务于我县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特殊教育学校、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单位”),符合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要求的在岗教师。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称职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县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学历、资历条件

应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6年以上;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可申报正高级教师职务。

  ()业绩条件

任高级教师期间,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厅局级)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高级中学教师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有5年以上班主任或主持社团工作经历;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学术报告;培养和指导至少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每两年在企业实践1个月以上;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在市级同类专业教师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培养、指导不少于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幼儿教师承担或指导过各年龄段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有5年以上班主任或主持社团、辅导员工作经历;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活动或学术报告;培养和指导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3.教学研究机构

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培养、指导不少于8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近5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年均不少于60天,近5年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年均不少于6次。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科研成果条件

公开出版个人独著教育教学专著1(15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正式教育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利、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教师可以使用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同学段学校进行推广、对本区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起到良好推动作用的参考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等量替代论文及科研成果。

()继续教育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破格条件

对业务水平高,业绩贡献大,任高级教师满3年优秀教师,符合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除学历、任职年限外其它条件,且具备下列两项条件,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个人教育教学独著1部(15万字以上),并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

  2.主持完成国家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且省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其他条件

1.城镇中小学教师评定正高级职称时,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

2.以管理为主的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

3.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含市级)表彰奖励人员可优先推荐。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信息公布(202121日)

各单位通过召开全干会、教研组会、宣传栏张贴等形式,公布正高级教师评审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个人申报(202125日前)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高级教师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生成JPG格式文件上传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审核与上报(202135)

1.各学校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个人上传至互联网的公示必须是学校出的公示结果证明,公示结果证明内容如实反映公示有无异议),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2.教育局依据申报条件、工作实绩、获得荣誉等,会同县职改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对无异议的合格申报人,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四、有关要求

1.为便于工作,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网络申报,推荐上报人员按照11套账户密码的方式登录职称系统(地址是:http://1.85.55.147:7221/zcsb),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化评审材料(详见附件),申报单位账户密码由县教育局负责分配。

2.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12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01231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参评教师需提交近一学年本人教案。

3.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4.所有参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微型课答辩,微型课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正高级教师电子化评审材料制作要求

 



       蒲城县教育局
                                                                                                                     
20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