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校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职教股    浏览:2503次发布时间:2021-03-18 11:46



关于印发校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教育局下属各中心校(城区片区):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渭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渭教安稳〔20215号)和市交安委《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渭交安委发〔20214号)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车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申军涛          联系电话:7219741

  箱:zhijiaogu741@163.com





 

                         蒲城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办     

                          2021317



 



蒲城县校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关于校车安全文件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通过开展校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行动,对校车交通安全进行广泛宣传、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活动着力解决校车安全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校车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校车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日趋完善,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校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坚决杜绝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实现校车安全运行零事故。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319日)

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校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行动方案,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教育、交通、公安交管部门要适时组织召开校车安全知识、法规等内容的培训会,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通俗易懂的开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校长(园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法律意识,确保校车依法依规、安全运行。同时,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学校、幼儿园,入校入园上好交通安全课,扩大活动宣传面。教育局下属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制定辖区校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等,扎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重点是要按照校车安全培训三级网络加强常态化校车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工作,扎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微信群、交安课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家长及全体教职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学生拒乘“黑校车”、超员车、带病车等。

(二)大排查阶段319日——515日)

交通部门要对全县已审批的校车通行线路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及时消除校车通行道路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学校标志、校车停靠标志标线、校车通行线路上的坑槽修补、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限速标志、警告标牌等设置工作。

公安交管部门要对校车驾驶人从业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吊销其从业资质,对于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及时处理,对无从业资质而驾驶校车的坚决予以清退并依法处理。同时,要对全县校车审验情况进行一次摸底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及时督促到期未审校车及时接受审验,确保校车安全技术指标达标,安全运行。

教育局下属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内容包括:校车安全例会召开情况、校车安全管理各类方案、校车应急逃生演练组织开展情况、各项管理台账建设情况等。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辖区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学生上下车交接等制度落实情况、使用非制式车辆违规接送学生情况、校车运行手续办理情况(校车使用许可、标牌、驾驶人资质等)、校车运行记录填写情况等,并按照一车一档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同时,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三)大整治及安全演练阶段(516日——930日)

各成员单位、教育局下属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对前期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以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做好校车安全应急演练相关工作,教育局下属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成立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春秋2次演练活动,要制定适合本辖区实际的演练活动方案,及时联系辖区交管中队,组织开展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对活动过程进行专业指导,维护好活动秩序,确保演练活动规范有序进行。提供校车接送服务的小学和幼儿园要在辖区中心校(城区片区)的统一协调组织下,制定详细的接送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有序开展好校车安全应急逃生演练、全程接送演练等活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做到全程参与,规范指导。同时,要注重收集宣传、演练等活动的有关资料(预案、图片或视频、有关表册〈附件12〉、总结),按一园一册完善演练档案,及时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应急演练活动进行总结提升。

(四)大检查阶段101日——1115日)

加强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对校车相关技术标准集中进行检查,对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校车标准,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的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或标牌、许可证过期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清查,确保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要进行严格审查,驾驶人合格率达到100%,坚决杜绝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

教育局及下属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具体检查各学校(幼儿园)校“六定”管理模式落实情况,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是否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有完备的随车接送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每月安全教育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大行动阶段(11161224

公安交管部门要根据校车上路行驶的规律特点,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管控措施,严查严处校车超员、超速、司乘未系安全带、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拼改装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坚决打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农用车和非客运车辆运载学生的违法行为。

教育局要对各中心校(城区片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检查,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问题较多,工作敷衍了事、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总结提升阶段1225日——1231日)

各成员单位、教育局下属各中心校要对校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回头望”,总结经验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于1231日前报教育局职教股。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集中力量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配合,建立长效机制。教育、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形成常态化的校车安全管理机制,切实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3.加强督查,强化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在校车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公安交管部门要全年加强执法检查,严查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报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附件汇总

1. 校车安全应急逃生演练计划汇总表

2. 校车安全应急逃生演练过程描述 

3. 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4. 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督查表 (中心校)

5. 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督查表 (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