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教中心 浏览:2592次发布时间:2021-03-19 16:43
蒲教发〔2021〕17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中小学智慧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中小学智慧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9日
蒲城县中小学智慧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按照渭南市《建设教育强市三年(2021-2023)行动方案》、《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百所智慧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1】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省、市关于智慧教育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不断改善中小学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营造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智能教育环境,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的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均衡发展,培养具有较高思维品质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让信息化2.0变为现实,助力蒲城教育现代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实施、开放多元、协同推进、辐射带动”的原则,发挥改革的先导性和突破性作用,突出机制创新和应用驱动,试点探索蒲城县实施智慧校园的机制和路径,在我县建成一批智慧校园示范校,充分发挥示范校的示范辐射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形成全县智慧教育体系,从而进一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全面提升我县教育质量。
(一)统筹实施。智慧校园建设要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发展,避免出现“信息孤岛”。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总体规划设计智慧校园基本要求,试点和推广工作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合理分工、分步实施,形成整体效益和优势,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开放多元。智慧校园是智慧教育的基本单元,是智慧教育乃至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智慧校园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多样化发展。不同学校要广泛学习吸收信息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通过教育应用创新,形成新方法、新流程、新结构,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智慧校园建设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政府主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多渠道多途径参与智慧校园的建设与服务,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
(三)协同推进。在全县统筹的基础上,学校对本校的智慧校园建设工作牵头负责,是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协同做好智慧校园的创建工作。
(四)辐射带动。充分发挥创建校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单位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积极推动已经形成模式的试点成果在更大区域和更多学校推广,推进全县智慧教育快速发展。
三、工作目标
在省市教育部门领导下,教育局统筹安排,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以创建中小学智慧校园为切入点,创新区域教育发展机制,打造纵向衔接、横向贯通,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教育新格局,打造智慧教育示范县,实现“三全两高一大”(即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的建设目标,推动“三个转变”(从教育专用资源向教育大资源转变、从提升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向全面提升其信息素养转变、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转变),发展“三种模式”(努力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新模式、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
三年内,在全县创建智慧校园14所,2021年创建5所,2022年创建5所,2023年创建4所。2021年根据《渭南市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在全县遴选5所信息化基础环境和应用融合较好的学校开展智慧校园创建。开始探索“智慧校园”的建设途径,逐步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实现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创新,提升区域教育治理能力和教育水平,构建安全可靠的智慧教育新生态。并通过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推广,形成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的新途径和新模式,为后期的智慧校园创建积累经验。
四、工作步骤
智慧校园创建工作共分三个创建周期(2021年至2023年),以定点学校为主体,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为第一个创建周期。
(一)准备阶段(2021年3月)
阶段任务: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根据市级创建标准开展调研,摸清我县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基础和应用的基础数据,初步筛选出一批适合开展智慧校园创建学校,并请专家再次审定,遴选出14所信息化基础环境和应用融合较好的学校并进行排序,按批次分三年开展智慧校园创建工作,同时向创建学校下达创建任务。
请高职中、初中、九年制、城区小学、中心校认真对照《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附件1),填写自查赋分表,并与3月24日前,将自查赋分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30716541@qq.com),联系人:王宾,联系电话:18191811896
(二)正式实施阶段(2021年4月—2021年9月)
阶段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创建学校按照上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制定创建方案,落实建设目标和任务,实施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实行周调度、月总结、季点评制度,各创建校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建进展情况和总结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深入学校进行督查和指导,并在第三季度对创建智慧校园的学校进行初评、查漏补缺,整改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
阶段任务:及时总结创建经验,将创建过程中探索出的途径和方法,汇编成册,完善档案整理,接受市教育局的验收。县教育局对通过验收的学校进行通报表彰并将成功经验在全县范围推广,为蒲城县智慧教育示范县创建奠定坚实基础。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蒲城县中小学智慧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教育信息化2.0实施及智慧校园创建工作。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庞建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奇同志担任,成员包括电教中心、教研室、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内审股等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办公室设在电教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伟同志兼任,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创建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智慧校园示范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创新机制,健全制度。
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制定管理办法,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完善创建智慧校园的奖励激励机制,对在创建过程中工作细致,措施得力的学校予以相关资金优先考虑,并进行技术上的大力支持,对于按期完成工作进度,并顺利通过市教育局验收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团队和个人也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影响全县创建总体进程的学校将严肃追责。
(三)积极落实,保障经费。
将教育经费向智慧校园示范校创建倾斜,进行资源建设和整合,改善硬件设施和环境,全力保障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学校除了利用公用经费投入创建以外,还应慎重依规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为本校的智慧校园示范校创建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附件:附件汇总
1.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
2.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