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监察室 浏览:2730次发布时间:2021-03-31 18:32
蒲教发〔2021〕25号
蒲城县教育局
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3月29日
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和打造渭北教育中心建设步伐,促进教育优质发展,关注群众热点、难点,倾听民声,采纳民意,确保教育强市建设顺利推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我县教育系统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们工作的目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是检验我们教育工作的晴雨表。是我们了解群众、家长的需求,听取群众、家长建议,改进教育工作的重要渠道和有效途径。为切实做好群众对教育满意度提升工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综合单位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教育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王军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落实。结合近年来市、县民意调查、民生快速反映平台、群众信访等反映的问题,重点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使群众满意度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
二、强化措施,周密部署
主要通过以下措施,使群众满意度得到切实提高。
(一)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晓度
各综合单位、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电视、校报、微信公众号、教育资源网等媒体宣传教育的新形势、新成就、新变化,不断增强我县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和知晓度。赢得广大家长、学校教职员工、辖区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教育满意度做出肯定性评价。各学校、幼儿园还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团委、少队,班会、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宣传我县教育新面貌。加强学校、幼儿园与群众、家长的互联互通,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回应群众对教育的关切。真正做到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思群众所思、想群众所想、盼群众所盼。实现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回复,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时间安排:2021年1月16日-2021年12月30日完成。
(二)夯实基础,治理教育热点,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各综合单位、学校、幼儿园要结合群众对教育满意度调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排查,积极有效地进行整改。特别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努力培养“四有”好老师;二是要进一步提升学校后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食堂管理、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管理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保水平;四是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生作息时间、课程开设、课时计划、书面作业量、规范教辅材料的订购、规范学校收费等;五是加强学生参加校内外实践教育活动、文体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六是做好开门办学工作,以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长接待日、家长委员会建设等为载体,加强家校联系沟通的力度;七是加大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校招生政策等热点问题的宣传解释,提高群众、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局监督中心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问卷调查等形式为有效手段,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切实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时间安排:2021年3月1日-2021年12月30日完成。
(三)倾听民声,做好群众对教育满意度测评工作
为提高我县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教育局监督中心将做好线上线下问卷调查,电话问询、来访、民调数据库建立及渭南市教育投诉服务中心对家长、学校教职员工、辖区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度网络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做好明察暗访,跟踪问效。以“与孩子同吃一桌饭”等活动为抓手,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县局将于3月下旬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县教育系统在校学生家长、学校教职员工及辖区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电话信息作为测评基础样本,随机抽取群众对教育满意度电话问询调查。调查内容包含师德师风、违规补课、学生作业布置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将群众对教育满意度调查结果在全县通报,且纳入各综合单位、学校、幼儿园的年度目标考评。同时,将群众对教育满意度测评中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做好反馈。各综合单位、学校、幼儿园对反馈的问题,要有整改方案,整改时效,逐项落实,整改销号。
时间安排:2021年3月1日-2021年12月30日完成。
各综合单位、学校、幼儿园,根据市、县民意调查、市民热线、政府信箱、民生快速响应平台和群众信访等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和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效,集中开展清零销号行动。对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同时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政策性问题,要做好宣传工作。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做好反馈工作。局相关股室、综合单位要研究制定全县指导性的措施办法,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推进整体工作。
时间安排:2021年12月10日前做好问题整改。
三、重点督查,落实责任
局满意度工作小组将对各综合单位、学校、幼儿园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组织专门人员通过电话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自的问题整改情况、宣传报道情况进行抽查。对群众反映的态度不好、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绝不姑息。同时,教育局将对各综合单位、学校、幼儿园的满意度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赋分,纳入各综合单位、学校、幼儿园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