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蒲城县评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基教一股    浏览:2651次发布时间:2021-03-31 18:34



蒲教发20212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评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评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1331



蒲城县评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材〔2017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意义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设置、地方管理、学校开发的课程领域,是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活动、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职业体验及其他活动(详见附件1)。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必修课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课程结构的重大改革,是促进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落实素质教育目标的重要措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有利于体现新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密切教育教学和现实生活的联系,改善学校教育的课程结构;有利于鼓励教师创造性地实施课程,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有利于扩展德育的空间和视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利于学校开展特色办学,深化课程文化的内涵。

二、课程目标

(一)小学阶段具体目标

1.价值体认:通过亲历、参与少先队活动、场馆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获得有积极意义的价值体验。理解并遵守公共空间的基本行为规范,初步形成集体思想、组织观念,培养对中国共产党的朴素感情,为自己是中国人感到自豪。

2.责任担当:围绕日常生活开展服务活动,能处理生活中的基本事务,初步养成自理能力、自立精神、热爱生活的态度,具有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生活的意愿。

3.问题解决:能在教师的引导下,结合学校、家庭生活中的现象,发现并提出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能将问题转化为研究小课题,体验课题研究的过程与方法,提出自己的想法,形成对问题的初步解释。

4.创意物化:通过动手操作实践,初步掌握手工设计与制作的基本技能;学会运用信息技术,设计并制作有一定创意的数字作品;运用常见、简单的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服务于学习和生活。

(二)初中阶段具体目标

1.价值体认:积极参加班团队活动、场馆体验、红色之旅等,亲历社会实践,加深有积极意义的价值体验。能主动分享体验和感受,与老师、同伴交流思想认识,形成国家认同,热爱中国共产党。通过职业体验活动,发展兴趣专长,形成积极的劳动观念和态度,具有初步的生涯规划意识和能力。

2.责任担当:观察周围的生活环境,围绕家庭、学校、社区的需要开展服务活动,增强服务意识,养成独立的生活习惯;愿意参与学校服务活动,增强服务学校的行动能力;初步形成探究社区(村委)问题的意识,愿意参与社区(村委)服务,初步形成对自我、学校、社区(村委)负责任的态度和社会公德意识,初步具备法治观念。

3.问题解决:能关注自然、社会、生活中的现象,深入思考并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将问题转化为有价值的研究课题,学会运用科学方法开展研究。能主动运用所学知识理解与解决问题,并做出基于证据的解释,形成基本符合规范的研究报告或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

4.创意物化:运用一定的操作技能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将一定的想法或创意付诸实践,通过设计、制作或装配等,制作和不断改进较为复杂的制品或用品,发展实践创新意识和审美意识,提高创意实现能力。通过信息技术的学习实践,提高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数字化产品的设计与制作能力。

三、课时安排

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阶段,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各学校可根据具体活动需要,把课时的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有机结合起来,也可根据学生活动主题的特点和需要,灵活安排、有效使用综合实践活动时间。例如研学旅行、社会考察等可适当集中安排课时,但不得以集中安排为由减少综合实践活动课时总量。后面,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还可考虑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四、课程实施

学校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的主体。各学校要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工作小组,负责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整体设计,将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培养目标、教育内容等融入其中。要依据学生发展状况、学校特色、可利用的社区(村委)资源,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统筹考虑,并与学校校本课程、德育活动等有机结合,务必在4月初形成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体实施方案。从这学期开始,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要基于学生的年龄、学段特征和阶段性发展要求,制定学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学校校长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领导小组,明确推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具体负责人,要明确实施机构及人员、组织方式等,加强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课程实施到位。

(二)教师配备。12个班及其以上的学校原则上至少配备1名专职综合实践课程教师,12个班以下的学校应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综合实践课程教师,参与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有效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承担一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任务。同时,要加强班主任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推进中的地位和作用。各学科教师要发挥专业优势,主动承担指导任务。学校要积极争取家长、校外活动场所指导教师、社区人才资源等有关社会力量成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兼职指导教师,协同指导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

(三)实施方式。学校要协调全校力量,整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包括:内容的整合,将学科实践活动、德育活动、专题教育活动、校本课程等内容整合;人员的整合,将学校各部门工作人员、学科教师、家委会成员等力量整合成为活动指导团队;方式的整合,要突破传统活动单一、浅层的活动方式,将讲解、表演、展示、评比、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多种方式整合,设计主题,开发序列活动,拓展深化活动的育人价值。

(四)指导宣传。学校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处理好学生自主实践与教师有效指导的关系。教师既不能“教”综合实践活动,也不能推卸指导的责任,而应当成为学生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促进者。教师的指导应贯穿于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全过程。同时,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家长会,积极争取家长、社会等各方面对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支持。联系社区(村委)加强合作,资源共享,扩大学生的实践活动范围。

五、活动评选

为充分发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总结推广全县课程建设的典型经验,按照《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的通知》(渭教基〔202114号)的要求,全市将评选出100所中小学校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

(一)评选条件

1.课程开设有保障。按照规定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时安排情况列入每学期学校教学计划,应在每个班级课程表中有所呈现,课时集中使用的要在课程表中予以说明,注明具体使用时间和次数。

2.课程质量有保障。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能根据每个学段的教育目标和学生的年龄特点,有侧重地选择活动方式,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有主题、有方案、有内容、有记录。

3.评价体系有保障。学校能为每个学生建立个体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档案。评价档案应以学生自我记录为主,完整呈现活动主题、持续时间、担当角色、任务分工、完成情况等;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建档记录的指导,并在每学期末,为每位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科学地作出文字评价,做到一人一档案,一次一记录,一学期一评价。

4.教师队伍有保障。学校要配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教师,可由学科教师兼任的兼职,也可聘请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教师或有专长的社会人员为指导教师。要针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教师进行系统的学习与培训,提升指导教师的专业能力。加强综合实践活动的课题立项和管理,激发教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研究。

(二)评选过程

1.学校自评申请。学校按照评选条件要求,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评选准备工作,学校申报材料包括《蒲城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2)和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来的过程性资料(学校课程建设的记录文本、课程方案、相关图片、媒体报道、教师培训记录复印件等资料),并于412日前报学校所在片区初审。各片区遴选出5(其中小学4所、初中1)优秀学校,并填写《蒲城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汇总表》(附件3)和所推荐学校的申报资料于414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基教一股。

2.县级评审及推荐。县教育局对各片区推荐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组织专家组逐校开展实地评估。经审核、评估达到认定标准的优秀学校,推荐参加市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评审。

3.市级评审及命名。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市级评审,对符合评选条件要求且公示无异议的中小学校授予“渭南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荣誉称号。被认定后的学校不得重复申报。

六、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评选”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和管理工作。要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总体实施方案、本学期课程计划和《蒲城县义务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4)于46日前上报教育局基教一股。

2.各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档案,指导学生对参与的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和职业体验活动进行写实记录,对学生在参与活动中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做好收集、整理和学期末归档等工作。

3.各片区要充分利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课堂教学大赛等多种方式推动片区内学校积极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好学校申报指导、考核评定等工作,保证本片区推荐上报的学校符合条件,名副其实,能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课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尤其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作为检查指导的重要内容,建立“蒲城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动态交流”微信群,要求各学校每天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特色、亮点分享到交流群,供其他学校学习交流的同时,也便于教育局及时了解各校课程的实施情况。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能正常开展或开展进度缓慢、活动效果不佳的学校进行全县通报,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附件:附件汇总

1.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推荐主题汇总(转发教育部推荐)

2.蒲城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申报表

3.蒲城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汇总表

4.蒲城县义务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