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事股 浏览:3959次发布时间:2021-04-07 12:07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更正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管理,顺利开展教师资格证注册工作,根据市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教师资格信息先规范后注册的原则,现就我县教师资格证补(换)发、信息更正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更正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执行,本次受理范围为我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更正的类型
(一)补发类型:教师资格证书丢失的。
(二)换发类型:教师资格证书有严重损坏影响使用的。
(三)信息更正类型: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包括持证人个人信息、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证书号码错误等(2008年之前办理的教师资格证上身份证号码为15位自然升为18位的不用更正信息,2008年及之后办理的教师资格证上身份证号码为15位的则须更正信息)。
凡教师资格证上信息与最初办理时信息一致的不予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更正业务;2020年教师资格证书在定期注册过程中已经补办、更正的不再办理。
三、工作程序及办法
凡符合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更正类型的,均可提出申请。
(一)原发证机关为蒲城县教育局的,申请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经学校审核汇总后,交教育局统一办理。
(二)原发证机关为渭南市教育局的,申请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由学校审核汇总,报县教育局审查,由渭南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办理证书的换(补)发、信息更正事宜。
(三)原发证机关为渭南市以内其他县市区教育局或渭南市以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请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换(补)发、信息更正事宜。
四、补(换)发证书所需资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由教育局档案室加盖公章。
(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单位负责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盖章)。
(四)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背面写清楚姓名、资格种类、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中所贴照片同底版。
(五)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收回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五、信息更正所需资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单位负责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附件2)。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由教育局档案室加盖公章。
(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五)提出更正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个人信息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必须提供持证人的有效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六)提出更正教师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的,以《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为准据实更正。
(七)凡教师资格证书号码不是15或17位的,核对《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现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编号方法新生成的证书号码为准进行更正。
六、时间安排
(一)4月13日至4月20日,原发证机关为我局和渭南市的教师资格证书,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审核收取补(换)发、信息更正材料。
(二)原发证机关为渭南市以内的其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请于4月20日前到对应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师资格证补(换)发、信息更正;原发证机关为渭南市以外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请自行与原发证机关联系,7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教师资格证补(换)发、信息更正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更正和摸底工作,做好政策宣传,确保人人知晓。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派专人进行查档,做好统计上报,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更正由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所在学校集中提出申请,严格对持证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真做好材料收集、归档和管理。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处理原则及更正方法,对照教师资格证书更正类型,杜绝弄虚作假,谎报瞒报,并于4月21日将《蒲城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变更信息人员花名册》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袋一并上报人事股,逾期未上报的人员视为信息无误,后期将不再更正。
附件:附件汇总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3. 蒲城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变更信息人员花名册
4. 蒲城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补办证书材料袋
5.蒲城县中小学教师资格错误信息更正材料袋
6.蒲城县中小学教师资格更正信息补办证书材料袋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