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教二股 浏览:3074次发布时间:2021-04-21 18:04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评选2021年度省市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片区、高中: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1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渭教基〔2021〕25号)文件精神,以片区、高中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2021年省市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省、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全县普通中学(含民办中学)初、高中学生(不含复读生),初三、高三学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0%。候选人必须同时具备县、校级评选标准,才有资格入选省、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
二、注意事项
(一)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级评选标准,实行民主推荐、逐级评选、择优上报。要注意照顾偏远山区学校、兼顾各个年级。上报前必须将“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情况在所在学校、片区通过一定方式公示5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二)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意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进行全面考评。防止片面注重学习成绩的现象,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如有违反评审程序或弄虚作假情况,坚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片区、高中要对推荐、评选的候选人及上报资料进行严格、认真审核,并将先进事迹以学校、片区为单位进行广泛宣传。
三、资料上报
请于2021年4月29日16:00前,将评选结果(附公示网页截图或照片,公示时间不低于5天)、信息汇总表(正反一页打印)、申报登记表(PDF版正反一页打印、黑色签字笔正楷填写、不得涂改、照片彩色粘贴,Word电子版、表格不得自行改版)、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无抄袭下载现象)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报教育局基教二股。
附件:附件汇总
1.《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1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渭教基〔2021〕25号)
2.蒲城县县级中小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3.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4.各类登记表Word版
5.各类登记表PDF版
6.2021年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汇总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