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蒲 城 县 教 育 工 会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
通 知
蒲教发〔2011〕38号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调动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我县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教育系统各类先进的评选活动,并按照县文明委统一安排,推荐上报“十佳师德标兵”。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今年全县拟评选表彰师德标兵30名, 模范班主任20名,先进教师4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20名,十佳校长10名。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1、2007年以来全县教育系统从事教学、教研、管理与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重点是教学一线的教师。师德标兵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满5年(含)以上的一线教师;先进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工作在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 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县直综合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模范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现任班主任,且连续担任班主任5年(含)以上者;十佳校长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正副校长及幼儿园正副园长。三年来,已获得相关奖励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1)违反“八不准”规定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一学年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在教育教学、师德建设、组织考试、招生秩序、教育收费等办学行为方面,违法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在“双学”达标考试中,未取得合格证书或未参加考试的。
3、评选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有违反中小学教师带生(家教)规定行为及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者不得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1、宣传阶段(5月24日-5月28日)。各单位依据县局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评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明确评选的范围、对象、条件和办法。
2、报名阶段(5月29日-6月3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并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个人近四年来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单行材料(真人真事,事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3、初评阶段(6月10日-6月16日)。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初评。
①公示申报人员近四年来的获奖情况;
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由申报人员进行现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③教职工代表根据申报人员获奖证件,结合述职情况,进行现场民主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④公示初评结果,时间不少于5天。并按照文后下达名额于6月16日前分类上报学区,每人一袋,获奖证件须经学校领导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
4、学区评选阶段(6月28日-7月4日)。由学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各类先进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办法仍采取个人述职,评委赋分,分类排名的办法进行。公示评选结果,于7月4日前上报县教育系统评选各类先进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下称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推荐确定2名在师德、德育教育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候选人,参加今年教师节期间的师德演讲。
5、考察考核阶段(7月5日-7月8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专人对各学区上报的各类先进候选人进行考察考核。
6、全县联评阶段(7月11日-7月30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学区上报候选人的获奖情况、先进事迹,结合考察考核情况,提出拟表彰人选,交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五、有关要求
1、各类先进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能否真正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单位在评选推荐时,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代表进行民主推荐,注意征求各方面意见,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评选推荐的候选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4、对于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及十佳校长的评选推荐,由各单位评选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区联评;对于师德标兵、先进教师的评选推荐,各单位依据文后下达的名额进行评选推荐(见附件3)。最后,经学区联评,按照学区推荐上报名额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4)。
5、职中学区、综合单位由尧中学区委托代评上报,上报名额不再单列,统一纳入尧中学区。
6、各学区、各单位在评选推荐时要向偏远艰苦学校倾斜,要把那些多年工作在边远地区、学校条件艰苦且做出显著成绩的同志评选推荐上来。
7、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个评选推荐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对于评选推荐过程走形式或指定个人参加评选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单位各类先进名额。
附件:
1、各类先进评选条件;
2、蒲城县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各类先进评选条件
各类先进评选除满足评选范围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先进教师和师德标兵的评选条件
1、能依法执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教育教学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先进的教学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一贯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德言行堪为师生表率;
2、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积极参与教研教改,业务精通,教学经验丰富,教育艺术精湛,教学成绩突出;
3、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刻苦钻研、严谨笃学,积极参加业务进修和继续教育学习,教研教改成果显著;
4、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进取创新意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管理和服务意识强,管理经验丰富;
2、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创造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顾大局、识大体,在广大教职工中享有很高的威信;
3、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严格遵守各项教育法规和岗位职责要求;
4、广泛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教职工的权益,能团结协作,合作共事。
(三)模范班主任的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重视班集体建设,所教班级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班风正;
3、班级在学校各种常规检查中成绩良好,每月的班主任考核成绩良好;
4、做好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工作,家长对班主任工作感到满意;
5、班级活动开展积极,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6、所教班级的教学成绩优良或进步较大,学风好或有明显改进;
7、教室环境、班级财产保护好,卫生好;
8、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行为,社会的反响良好;
9、参加县级及以上组织的班主任培训班,修完规定课程,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十佳校长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路线和政策。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有人格魅力,品德堪为师生表率。
3、坚持以德立校,办学行为端正,推行校务公开,招生、收费、办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有明确的办学目标。积极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办学有新思想、管理有新举措,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办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特色明显。
4、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注重营造健康向上、勇于创新的校风。重视法制教育,建设遵纪守法、和谐平安校园。
5、关心爱护学生,以学生为本,全面推行素质教育。重视学生德育工作,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卓有成效。学生行为习惯健康文明,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按新课程要求开足开齐音、体、美课程,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6、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精神风貌。注重教师继续教育,营造学习型校园,教师钻研业务蔚然成风。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有规划、有措施、有成效。
7、担任校长两年以上,参加过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高中校长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初中校长应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小学校长应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大专以上学历。
8、作风民主,集体决策,充分发挥了学校党(团)组织、工会组织和职代会的职能作用。学校重大事项通过职代会审议。
9、两年内学校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师生中没有出现违法犯罪案件。
附件2
蒲城县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人 员 名 单
组 长:雷林瑞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杨西庆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澹台典谱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建国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冬印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来 雄 张书宏 苏耀锋 吴庚年 马雷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
主 任:杨西庆(兼)
副主任:来 雄 张书宏
成 员:赵丹江 何亚平 雷建军 樊 博 曹石林
办公室电话:7212897
监督电话: 7237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