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前教育股 浏览:2857次发布时间:2021-04-23 15:28
蒲教发〔2021〕39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2021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幼儿园:
现将《蒲城县2021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
蒲城县2021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第十个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根据中、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砥砺十年 奠基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1.聚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颁布十周年,宣传砥砺奋进推动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推进科学保教取得重大进展的十年。
2.聚焦学前教育十年砥砺奋进之路,系统回顾宣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重大成果、辉煌成就,以及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的新实践、新经验,全面展现新时代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新面貌。
3.聚焦实际讲好蒲城学前教育故事,突出群众的获得感、突出教师和家长教育观念的转变、突出幼儿的健康成长,以小见大反映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效。
四、阶段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20日--5月25日)
1.启动宣传月活动。教育局将通过蒲城教育公众微信平台进行学前教育月系列宣传,各片区、中心校要督促辖区幼儿园在幼儿教师、家长中开展广泛宣传。
2.召开专题会议。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县直幼儿园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蒲城县2021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督促各幼儿园做好园本学前教育宣传月的学习讨论、宣传等工作。
3.制定活动方案。各幼儿园结合园本实际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确定宣传内容及宣传方式,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专栏,将宣传工作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6日—6月15日)
1.开设“蒲城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巡礼”专栏。教育局将在“蒲城微教育”公众号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开设专栏征稿活动,定期以文字、表格、图片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成就。
2.征集学前教育案例。以“我(们)与学前教育改革这十年”为主题,通过发动园长、教师、保育员、家长等各类群体,充分挖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科学保教的经历、故事,讲述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所思所悟,认真梳理,挖掘典型经验材料,用贴近生活、形象生动的语言讲好故事。题目自拟,文字、图片或视频皆可(文章每篇不超过3000字,视频每则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格式为mp4(H264编码),尺寸为16:9,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压缩后原则上不超过300M)。案例上报中要杜绝工作汇报式语言,突出真情实感,具有感染力和说服力。
3.开展网络宣传活动。各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美篇等形式,重点围绕“普及普惠解民生之困”和“科学保教促幼儿健康成长”两条主线,形成家、园、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知晓、共同推动的氛围来体现学前教育改革这十年变化的新面貌。
4.开展“砥砺十年,奠基未来”大讨论。回顾展示学前教育十年发展变迁重大历程和成果;内容涵盖园长创业精神风貌、幼儿园发展情况、幼儿园今非昔比的新气象、教职工专业化成长、教师、家长教育观念的转变及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新变化。
5.围绕庆祝“六一”儿童节开展系列宣传。通过开展幼儿园家长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图册)、《致家长一封信》、专题讲座、亲子游戏、幼儿能力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引导幼儿教师和家长对宣传主题有更加全面的认识。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6日--6月20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幼儿园要对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交流,寻找差距、正视问题,对活动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先进典型、教育案例予以及时宣传和上报,确保宣传月活动工作整体有效推进。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督促辖区幼儿园做好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定期对辖区幼儿园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过程性指导和检查;各幼儿园要结合园所实际,从宣传内容、宣传形式、时间进度和宣传成效等方面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坚决杜绝不切实际的“假大空”宣传,确保宣传月活动的科学性和公益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二)强化学习,务求取得实效。各幼儿园要要围绕普及普惠成果惠及民生,以及科学保教观念落地见效两方面,聚焦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聚焦教师和家长观念的转变,全面总结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来的突出成果。
(三)加强监督,保质按时上报。各片区、中心校要对辖区幼儿园宣传月活动落实情况及时督查,将优秀学前教育案例及视频等宣传素材在辖区进行大力推广、宣传,适时开展片区内形式多样的宣传月活动,同时,将宣传月活动落实、开展情况纳入幼儿园质量评估、各类表彰奖励、年度检查的重要依据。各县直幼儿园于5月14日前上报1-2份宣传素材,各片区遴选不少于5份宣传素材于5月28日前上报学前教育股,教育局将于宣传月活动期间分片区进行展播,并择优向市教育局进行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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