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浏览:2999次发布时间:2021-05-07 17:21



关于开展2021年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职中: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生源地信用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开行陕发 [2021] 64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落实预申请工作,确保我县贫困家庭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认定工作的准确性。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预申请工作是简化贷款办理手续、提高受理效率、缓解受理高峰期压力和减少学生奔波的重要措施和途径。通过预申请的学生,不需要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预申请范围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均应开展预申请工作。

预申请的对象为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下同)任一学年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以及高中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要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性自然灾害等影响致贫的学生,将其及时纳入预申请范围,切实减轻学生及家庭负担。

三、预认定工作原则

1、分步开展原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分为预认定和正式申请两个步骤。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正式申请贷款之前必须完成预认定程序。

2、预认定条件与审贷标准一致原则

预认定的条件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贷标准一致。预认定的条件请依据蒲城县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蒲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蒲教发〔201982)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2021年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认定工作由各高、职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在进行预认定时,各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评议,初步确定贷款对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核通过的学生按《2021年度预申请汇总表》(见附件)报县学生资助中心。县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学生将全部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系统。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力推动。

各校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认定工作,校长要亲自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确保本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加大宣传、全面覆盖。

各校要借助班会、学校大会、海报、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使预认定政策深入人心,政策宣传要覆盖所有毕业学生,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参加高考;要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无死角。确保符合条件且有贷款申请意愿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预认定。

3、精准识别、不漏一人。

各校要对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进行识别和认定,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进入预申请系统。二是确保已参加分类招生考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预申请系统。三是确保在外就读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蒲城籍学生进入预申请系统。

4、提高效率、按时完成。

各校要按照文件精神,安排得力人员,立即着手开展工作,切实为贫困学生服好务、圆满完成工作。务必于521日前上报2021年度预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盖学校公章)、EXCEL电子版及宣传、公示相关照片。联系人:杨建京,电话:7235071

附件: 2021年度预申请汇总表



蒲城县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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