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全稳定股 浏览:2471次发布时间:2021-05-08 17:35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活动的通知
各高(职)中,各初中、九年制学校:
接市县公安机关通报,今年以来,我县有多名初高中及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将自己的手机卡及微信、QQ账号等出租、出借、出卖给他人,导致被犯罪分子利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同时也反映出学校宣传教育不到位,学生反诈防骗意识薄弱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净化校园网络环境,警示教育在校师生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结合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认真开展线索排查
各校要切实加强学生手机及电子产品的管控力度,在全校范围内认真开展一次线索排查,掌握在校学生通讯设备的使用情况,严格督促所有出售手机卡、出租出借微信、QQ号码的学生主动向学校说明情况,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并鼓励在校学生积极检举揭发身边存在的相关违法犯罪问题。对隐匿不报、继续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县局也将对排查不力的涉案学校进行通报问责。
二、持续加强宣传教育
各校要把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贯穿到师生安全教育的全过程,通过国旗下讲话、发放调查问卷、召开主题班(团)会,并利用校园广播、校内电子屏、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及时发布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有效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定期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学习身边案例和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守法用法意识和反诈防骗能力。
三、健全工作互通机制
各校要健全家校互通长效机制,通过家长会、家校群、家访等形式,提醒和告诫家长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密切关注子女电话号码、微信QQ及银行卡资金的异常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家校能第一时间进行沟通,及时制止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同时,积极配合辖区公安部门扎实开展好反电诈精准宣传预防工作,就部分学生涉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将定期向教育局通报相关信息,形成强大的教育预防合力。
各校线索排查情况汇报于5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局安稳股。
联 系 人:雷 磊
联系电话:7213239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