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开展“义务教育有保障”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脱贫办    浏览:2372次发布时间:2021-05-21 08:44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开展“义务教育有保障”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有保障”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和蒲城县委、县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教育脱贫工作实际,制定蒲城县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开展“义务教育有保障”回头看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我省贯彻落实意见,通过开展“义务教育有保障”回头看专项行动,对我县所有建档立卡学生,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有适龄学生的家庭“义务教育有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村逐户、逐校逐生进行排查,强化动态监测和帮扶,完善长效机制,保底线、提质量、促衔接。

二、工作任务

全面排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情况,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切实消除政策落实漏点、薄弱点、风险点,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一)控辍保学方面:各中心校(四大镇初中)重点排查辖区内建档立卡家庭,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县域内外就学情况;各校重点排查“七长责任制”落实情况,本校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变化情况,完善台账,持续做好贫困学生帮扶工作。同时进一步做好残疾学生、厌学学生、特殊家庭学生等异动学生动态监控,完善延缓入学、休学或请假手续;确保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

责任单位(股室):基教一股    

配合单位(股室):各校(园)、教育脱贫办

(二)送教上门方面:重点排查送教要求是否落实,送教资料是否齐全。同时加强送教服务管理,持续开展每月不少于两次的送教上门服务,确保特殊儿童不失学。

责任单位(股室):基教一股    

配合单位(股室):特殊教育学校、各中心校

(三)精准资助方面:各校(园)重点排查本校内建档立卡学生(幼儿)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营养餐、免教科书费等普惠性政策落实情况,以及资助政策的界定、公示、发放是否规范等情况。各中心校(四大镇初中)对接各镇村,排查脱贫家庭在县域内就读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同时继续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做到人人清楚资助政策,家家知晓所享政策,保障脱贫家庭学生不再因贫失学。

责任单位(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股室):各校(园)

三、阶段安排

(一)全面自查(5月10日前)。各业务股室,各校(园)针对控辍保学和精准资助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对排查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报业务股室,同时于5月10日前报教育脱贫办备案。

(二)集中整改(5月20前)。各业务股室针对排查问题,及时研判,加强业务指导,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各校(园)夯实整改责任,扎实认真开展整改,做到问题清零不留死角。

(三)督导检查(5月31日前)。各业务股室按照业务分工对各校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明确整改时限,强化跟踪问效。各中心校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统筹指导,补齐缺项漏项,坚决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工作作风。各校(园)长要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本校教育脱贫攻坚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四不摘”的要求,继续做好控辍保学、精准资助、学生帮扶工作,进一步巩固教育脱贫成果质量。

(二)狠抓业务夯实工作职责。基教一股负责对控辍保学、送教上门工作进行政策把关和业务指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精准资助工作进行政策把关和业务指导。各股室按照职能分工,履职尽责,协同配合,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导促进工作落实。各业务股室、综合单位结合具体业务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学校存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各中心校加强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常态化督查,不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附件:教育脱贫“义务教育有保障”回头看排查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