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计财股    浏览:3817次发布时间:2021-05-21 17:28

 

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蒲城县教育局

转发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

现将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渭南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渭发改发〔2021〕149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执行文件相关规定,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收费标准:各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3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4.6元/天·生。

二、收(退)费方式。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周期(按照100天预收),但不得跨学期预收。退费应按未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

三、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要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督。

四、各学校每年9月底前将上一学年课后服务费收支情况报教育和发改部门。

(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何静    联系电话:7261824

教育局联系人:贺海滨    联系电话:7212810)

 

附件:《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