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全稳定股 浏览:2328次发布时间:2021-05-25 17:37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近期,全国已相继发生多起学生溺亡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教训极其惨痛。为保障全县中小学生生命安全不受侵害,进一步强化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宣传工作,切实防范学生溺亡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教育系统预防溺水教育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
各校园要举一反三,把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宣传工作常抓不懈,持续发力。要将预防学生溺水宣传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位教师,千方百计教育每一个学生,远离河道、水库、湖泊、池塘、涝池、抽黄干渠等危险水域。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厘清学校、家长之间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注重宣传,加强教育
各校园要通过班级微信群、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橱窗、手机短信、电话通知、家访等方式,对学生开展多形式的预防溺水教育,对家长开展专项预防溺水宣传,特别是“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见附件)。突出学生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知识宣传,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周末、假期的管教,切实负起对子女的监管责任。要求家长教育子女坚决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件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库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游泳)和“一会”(即一旦遇到同伴溺水时,一定要智慧救援,及时报警和寻求成人的帮助,坚决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安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提升安全自救能力。
三、积极联系,联合防范
各校园要分析当地水域分布特点,尤其是处于河道、水库、水渠等区域的校园,要研究预防溺水教育宣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联系属地政府、社区、村委会等,发挥学生家长的积极主动性,提请各村组(社区)在重点水域处树立“严禁私自下水”等标识牌,切实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范工作体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
县教育局将对各校园预防溺水教育宣传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因预防溺水教育宣传工作开展不力,态度不积极,行动迟缓导致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追责问责。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