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全稳定股 浏览:3149次发布时间:2021-06-15 17:23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公安局
关于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5月份,宁夏吴忠市、湖南株洲市先后发生学校教师和学生携带刀具在校园内伤害师生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维护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渭南市教育局渭南市公安局关于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的通知》(渭教安稳〔202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严禁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校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校门值守查验
各学校要建立完善禁止携带刀具等危险品进入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制度,对出入学校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要进行严格检验、核查,严防无关人员、管制刀具及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非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金属探测器等安检设施设备。对不听劝阻强行携带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二、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发现校园内有学生携带刀具、弩和其他危险品的,教职工要立即予以收缴并进行教育,同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要发挥学生安全员作用,以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注意发现校内、班内存在的各类矛盾,提醒同学不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发现有携带进入的,要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三、深入排查化解矛盾风险
各学校要加强校内人员管理,关注教职工、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及日常行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学校重点加强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摸排,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化解学生因琐事纠纷引发的矛盾,避免发生伤害事件。要定期对教室、食堂、图书馆、学生宿舍、校园隐蔽场所等进行摸排,对发现的刀具等危险品一律予以收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四、加强安全教育和源头管控
各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充分认识非法持有、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危害性,要进一步健全建立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开展安全教育专题宣讲,以案释法,教育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学校要把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列入校规校纪,严肃纪律约束,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此类不良行为。
五、强化检查指导和处罚问责
各学校要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学校的检查,及时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的,公安机关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查处。对履职不力、疏于管理,导致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造成师生人身财产损失的,教育局将对有关学校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各学校要迅速行动,集中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6月--12月)的“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宣传教育和清查活动,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台账、图片、小结)于每月25日前(除8月份)以电子版方式上报教育局安稳股,同时各学校建立《严禁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校园》专档,留存纸质版以备待查。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公安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