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基教一股    浏览:4109次发布时间:2021-06-16 11:04

 

蒲教发2021〕49号

蒲城县教育局

印发《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

现将《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5日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渭南市教育局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渭教发〔2021〕36号)和《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渭南市教育局 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渭发改发〔2021〕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就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学校管理,完善工作措施,主动承担起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责任,发挥好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开展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便民服务。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制度,拓宽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持续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愿选择原则。课后服务应充分遵从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变相强制或诱导学生参加,不得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二)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所需费用按照全县课后服务有关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家庭收取服务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坚持服务公开原则。各学校要将每学期校内课后服务方案上交教育局进行审核备案。并通过家长委员会、学校公众平台、微信群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课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广泛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坚持安全实效原则。课后服务应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学校安全保障主体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以丰富学习生活、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学生兴趣、培养学生特长、开发学生潜能为宗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善于挖掘每个学生的潜能,促使其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三、服务安排

(一)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在校中小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

(二)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为在校学习日(节假日除外)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15,具体服务时间和内容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服务内容。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开展覆盖面广,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活动,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学校场所优势充分挖掘和激发学生兴趣发展的各种因素,开展体育、艺术、科普等活动。

2.自主阅读交流。各学校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3.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多形式教育活动,通过活动的深入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律、环保、心理健康、卫生保健等专题教育。

4.指导完成课后作业。适度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家庭作业,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对学困生提供个别辅导,帮助他们养成学习习惯,激发学习兴趣,掌握学习方法。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5.实施午休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在中午饭后至下午上课期间,为学生提供午休场所,保障学生休息40-60分钟。可将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教室进行适当改造,优先保障低年级学生午休场所的相对舒适。

(四)服务人员。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在职教职工,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和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人员要严格把关并加强管理。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形式进入校园参与组织实施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

(五)服务费用。各学校严格执行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蒲城县教育局转发《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渭南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蒲发改发2021〕77号)收费标准。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周期,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期末根据学生实际参加课时据实清算。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四、组织实施

各学校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一)摸底调查,制定方案。各学校对本校功能部室、仪器设备、活动场地、师资等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并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后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学校要根据上学期期末摸底情况制定本学期课后服务工作计划,明确开展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等内容,同时填写《蒲城县XX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申请》(附件1),在每学期的开学前一周上报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并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长。

(三)学生申请,班级审核。按照自愿的原则,家长阅知《致家长的一封信》(附件2)后根据学生所需选择课后服务类型和内容,并填写《课后服务申请单》上交学校,学校与家长签订《蒲城县XX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委托协议书》(附件3)。

(四)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学校依据学生申请,在充分考虑可利用的校内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密切联系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社团等工作,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形成相应的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要对每种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强服务研究,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

(二)加强安全保障。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学习、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教育局将课后服务作为对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纳入督导范围,加强过程性检查。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效果。

附件:附件汇总

1.蒲城县XX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申请(样式)

    2.致家长的一封信(样式)

    3.城县XX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委托协议书(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