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前教育股 浏览:3200次发布时间:2021-06-17 16:49
蒲教发〔2021〕61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城区小学、县直幼儿园:
现将《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规范“幼小衔接”工作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7日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规范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坚持质量与保教并重,探索践行课程游戏化,科学保教水平不断提升,但仍有一些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违规开展“小学化”教学;一些小学违规组织入学考试和一年级未能实施“零起点”教学,严重挫伤了学习兴趣,影响了身心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根据中省市关于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的文件精神,在全县小学幼儿园开展规范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减缓衔接坡度,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及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明显转变,幼小协同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基本形成。
二、基本原则
坚持儿童为本。关注儿童发展的连续性,尊重儿童的原有经验和发展差异;关注儿童发展的整体性,帮助儿童做好身心全面准备和适应;关注儿童发展的可持续性,培养有益于儿童终身发展的习惯与能力。
坚持双向衔接。强化衔接意识,幼儿园与小学协同合作,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促进儿童顺利过渡。
坚持系统推进。整合多方教育资源,行政、教科研、幼儿园和小学统筹联动,家园校共育,形成合力。
坚持规范管理。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大治理力度,纠正和扭转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和小学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做法和行为。
三、治理范围
各级各类幼儿园,各级各类小学起始年级,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四、重点任务
1.改变衔接意识薄弱,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分离的状况,建立幼小协同合作机制,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推动双向衔接。
2.改变过度重视知识准备,超标教学、超前学习的状况,规范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行为,合理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做好科学衔接。
3.改变衔接机制不健全的状况,建立行政推动、教科研支持、教育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机制,整合多方资源,实现有效衔接。
五、治理任务
(一)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幼儿园要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为入学做好基本素质准备,为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要进一步引导教师树立科学衔接的理念,大班下学期要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建立对小学生活的积极期待和向往。要防止和纠正把小学的环境、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简单搬到幼儿园的错误做法。
(二)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国家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小学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重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确保课时安排。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强化儿童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要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现象,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
(三)建立联合教研制度。教研室要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研计划,推动建立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研制度。教研人员要深入幼儿园和小学,根据实践需要确定研究专题,指导区域教研和园(校)本教研活动,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鼓励片区内小学和幼儿园建立学习共同体,加强教师在儿童发展、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交流,
及时解决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四)完善家园校共育机制。幼儿园和小学要把家长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建立有效的家园校协同沟通机制,引导家长与幼儿园和小学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衔接工作。要及时了解家长在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方面的困惑问题及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要求,宣传展示幼小双向衔接的科学理念和做法,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缓解家长的压力和焦虑,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积极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做好衔接。
(五)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幼儿园满足需要的地方,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幼儿园出现大班幼儿流失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教育局报告。教育局根据群众反映,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办学行为严重违规的幼儿园和小学,追究校长、园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开展规范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专项治理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意义重大。各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附件1-2相关内容,将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依法依规,确保治理工作不打折扣。
(二)践行承诺保障落实。校(园)长、培训机构承诺书于6月底前在校园外显著位置张贴,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各级各类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学科教师就做好“去小学化”教学和“零起点”教学工作签订承诺书,在本班教室张贴。
(三)提升科学施教能力。教研室要精心组织力量,将幼小衔接工作纳入研训一体的教研指导网络,进一步加强教学指导,建立联合教研机制,搭建幼儿园和小学交流互动的平台。开展专题教研,探索科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的方法策略;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指导小学一年级教师改进教育行为,提高科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的水平。
(四)强化规范发展合力。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围绕活动主题“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小学零起点教学”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引导正确舆论方向。每年9月1日前,各幼儿园、小学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学校网站等渠道将幼儿园大班、一年级秋季学期课程开设和教学计划进行公开,并利用班级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告知每一名学生家长;校外培训机构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承诺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尊重科学,尊重规律,纠正错误的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幼儿园、小学、家长和社会的教育共识,共同营造有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教育环境。
(五)健全长效督查机制。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对辖区幼儿园存在“小学化”倾向、小学“零起点”教学未落实到位、校外培训机构未规范开展培训等进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并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学前教育股负责幼儿园督查,基教一股负责小学督查,职教股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教育局将通过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幼儿园、小学实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一票否决,将教学规范情况与群众满意度评价、校(园)长职级制考核及教师评优选先挂钩,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小学举报监督电话: |
7221932 7237902 |
幼儿园举报监督电话: |
7237903 7237902 |
培训机构举报监督电话: |
7219741 7237902 |
附件:附件汇总
1.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
2.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