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人事股    浏览:2079次发布时间:2021-07-16 19:03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优秀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退役军人故事,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和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敬重英雄,关心国防、热爱军队”的浓厚氛围,中共蒲城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八一”期间,在全县评选表彰一批“优秀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激发广大退役军人不忘初心、永葆本色,鼓励广大退役军人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传统、传播社会正能量,激励广大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离军不离党、建功立业新时代,切实在全社会营造“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浓厚氛围,为蒲城追赶超越、建设渭北明珠汇聚力量。

    二、评选范围

1.优秀退役军人。户籍在本县内或长期在县域内生活、工作的退役军人。评选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已被表彰过的不参与评选。

2.双拥工作先进个人。蒲城籍公民和党政机关双拥工作负责和分管的同志、已被表彰过的不参与评选。

三、评选标准

    推荐对象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践中,思想政治过硬,作风品德良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基础厚实,无违纪违法行为。

1.优秀退役军人:在国防建设、经济发展(投身创业)、抢险救灾、公民道德、疫情防控、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牺牲奉献、事迹突出、堪称楷模的退役军人。或者在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成绩突出,有明显示范引领作用的退役军人。

2.双拥工作先进个人:在大力支持部队建设、积极履行国防义务和拥军优属责任、热情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主动开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等方面,担当有为、成绩显著、榜样作用明显。拥政爱民,坚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在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等方面贡献和奉献表现突出的现役军人。

    四、推荐评选步骤

    这次评选表彰活动,时间从20217月开始到“八一”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各单位要认真宣传、动员、安排、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要求、标准和步骤,
动员退役军人、军属积极参与,挖掘身边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扩大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2.推荐上报。我系统候选人3(“优秀退役军人”2人、“双拥工作先进个人”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推荐表内主要事迹300字左右,二寸证件照(蓝底)。推荐表和本人照片(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人事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721日。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按期推荐本单位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宣传性强的先进典型,确保评选表彰的先进事迹过硬。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把宣传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在全系统上下形成挖掘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届时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对典型事迹进行集中宣传,大力宣传优秀事迹,充分报道活动动态,形成舆论宣传声势。

3.统筹兼顾,同频共振。各单位要把开展这项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习总书记来陕视察讲话精神和“七一”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八一”等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相关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政治性、思想性、群众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激发我系统军民推进强军事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合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附件:蒲城县“优秀退役军人”“双拥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1716日